2021年司法警察大队警用装备管理制度2篇 1 2021 年司法警察大队警用装备管理制度 2 2 篇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警用装备管理活动,切实保证各项警务工作安全、有效进行,现根据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等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大队配备的各种警用装备,必须集中存放于警械具专用柜内,由大队法警负责统一管理。 (二)保管人员应认真做好警用装备的接收检查、分类清点工作,认真填写警用装备管理登记表(附后),确保账物相符。 (三)警用装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按照各项技术要求进行擦拭、充电、检修等,防止锈蚀、霉变、损坏,以保证警用装备随时处于技术良好,使用可靠的状态。 (四)本大队法警人员或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警用装备的,填写好表格后由大队领导批准后使用。 (五)警用装备出入库均严格实行登记制度,保管人、领用人应在警用装备管理登记表上正确签发签收。 (六)领用人应切实承担管理责任,积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做好防抢、防盗、防丢失工作,杜绝损毁、遗失现象发生,出现上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