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招警考试热点必考法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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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21年招警考试热点必考法条 2021 年招警考试热点 必考法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规范 佩带. 第七条人民警察在执行下列任务时,应当佩带.: (一)处置、侦查暴力犯罪行为; (二)抓捕、搜查、押送、拘传、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执行武装巡逻任务; (四)在公安检查站、卡点执行武装警戒、处突任务; (五)在车站、机场、码头、口岸等重点部位、区域执行武装定点执勤任务; (六)在重点地区执行入户调查、核查情况等反恐防暴任务; (七)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依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经特别批准后方可佩带.: (一)进入北京市区的,应当经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执行警卫任务需要乘坐民航飞机的,应当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三)跨所属公安机关管辖区域佩带狙击步枪、班用机枪执行任务的,应当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 (四)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依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人民警察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佩带.: (一)子弹未上膛时,打开.保险,子弹上膛时,关闭.保险; (二)着警服佩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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