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辐射工作人员健康及个人剂量管理制度一、 范围和对象辐射工作人员是指从事辐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辐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辐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2. 辐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3. 遵守辐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4. 持有辐射工作人员证二、辐射人员上岗要求1. 辐射人员在上岗前,预防保健科负责向市卫生监督部门为其申请办理辐射工作人员证。2. 辐射工作人员每年均需参加辐射防护条例上岗培训,并进行相关考核,取得培训合格证。3. 辐射设备安装后,由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对机器和机房设施进行测试,做出评价报告证实符合防护要求,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之后,方可使用。三、个人剂量监督管理1. 辐射工作人员均需佩戴个人计量计,并按规定佩戴在左胸及左前领口。2. 个人剂量监测同期一般为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每3个月定期送往疾控中心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通知个人。3. 如果发生突发辐射事故,被辐照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