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 硝酸 硫酸(A).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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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气象部 门责 任清 单序号 1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3 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 412 号令)、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办法(2001 年 9 月 22 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第60 号公告)、 防雷装置设计审 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 11 号)、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 8 号)。责任主体 珙县行政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防雷相

2、关规定, 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 收,告知申 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 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责任事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并会同有关部 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 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

3、测工作。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实施办法)第二十条“从事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 或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防雷减灾管理规定,并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 ”3.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 11 号)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 县(市),由上一 级气象主管机构 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4-1.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 8 号)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

4、域内的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符合要求的,由负责审核的气象主管机构出具核准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负责审 核的气象主管机构提出整改要求,退回申请单 位修改后重新申请设计审核。未经审核或者未取得核准文件的设计方案,不得交付施工。 ”4-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 8 号)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装置的竣工验收。 负责验 收的气象主管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根据具有相 应资质的防雷装置检测 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核实。符合要求的,由气象主管机构出具验收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负责验收的气象主管机构提出整改要求,申请单位整改后重新申 请竣工验收。未取得验收合格文件的防雷装置

5、,不得投入使用。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 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1)4012795序号 2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权力项目名称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实施依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 华人民共和国中央 军事委员会令第 371 号), 四川省升空气球和系留气球灌充施放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 171 号)、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 9 号)

6、。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股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气球施放相关规定, 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 审查,提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审核意见,组织现场检查验 收,告知申 请人、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 举行听证。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责任事项依据1.通用航空飞行管制

7、条例第三十三条“进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必须经设区的市 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 门批准。 ”2.四川省升空气球和系留气球灌充施放安全管理办法)第八条“施放升空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施放单位应 当在拟施放 3 天前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批准。 ”3.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施放气球活动实行许可制度。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 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审批违法违纪 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监督电话 (0831)4012795序号 3权力

8、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违反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处罚实施依据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 9 号) 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股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违反施放气球管理 办法的行为,予以 审查 ,决定是否立案。 2 调查责任:气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 专人负责,及 时组织调查 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 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 告, 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 书送达当事人,符

9、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 书, 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 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 处罚浃定,做出相关的 处罚。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1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 权限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可以处 3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涂改、 伪造、倒卖、出租、出借 施放气球资质证、 施放气球资格证或者许

10、 可文件的;(二)向负责监督检查 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 实材料的。 ”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审 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1)4012795序号 4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违反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所列情形的处罚实施依据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 9 号) 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股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违反施放气球管理 办法的行为,予以

11、 审查 ,决定是否立案。 2 调查责任:气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 专人负责,及 时组织调查 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 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 告, 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 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 书, 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 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

12、生效的行政 处罚浃定,做出相关的 处罚。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1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 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 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 未经批准擅自施放的;(二) 未按照批准的申请施放的;(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的;(四) 未及时报告异常施放动态 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五) 在规定的禁止区域内施放的。”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

13、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审 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1)4012795序号 5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违反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所列情形的处罚实施依据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 9 号) 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股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违反施放气球管理 办法的行为,予以 审查 ,决定是否立案。 2 调查责任:气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 专人负责,及 时组织调查 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14、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 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 告, 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 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 书, 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 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 处罚浃定,做出相关的 处罚。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1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15、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 权限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可以处 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 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年 检不合格的施放气球单位在整改期 间施放气球的;(二)违反施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的;(三) 未指定专人值守的;(四)施放系留气球未加装快速放气装置的;(五) 利用气球开展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无施放气球 资质证的单位施放气球的; (六)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 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

16、况和资料的;(七) 违反施放气球安全要求的其他行为。 ”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审 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1)4012795序号 6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违反四川省升空气球和系留气球灌充施放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七 条所列情形的处罚实施依据 四川省升空气球和系留气球灌充施放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第 6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171 号) 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股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

17、违反四川省升空气球和系留气球灌充施放安全管理办法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 调查责任:气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 专人负责,及 时组织调查 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 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 告, 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 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 书, 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

18、处罚决定书 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 处罚浃定,做出相关的 处罚。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1四川省升空气球和系留气球灌充施放安全管理 办法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 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使用工具,并可处 2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无气球灌充施放资格证从事升空气球或者系留气球灌充施放经营活动的;(二)出借、转让、涂改或者伪造气球灌充施放资格证的;(三)灌充、施放或者回收气球时,未依照规定采取安全

19、措施的;(四)组织群体手持用易燃易爆气体灌充的气球的;(五)用天然气、煤气、沼气灌充气球的。 ”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审 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1)4012795序号 7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或者施放活 动许可的处罚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 号)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 9 号), 气象

20、行政许可实施 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 17 号), 防雷工程 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 25 号令),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 验收规定(中国气象局第 21 号令),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 24 号令)。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股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申请单位隐瞒 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或者施放活动的行为,予以 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 调查责任:气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 专人负责,及 时组织调查 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 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 告, 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

21、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 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 书, 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 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 处罚浃定,做出相关的 处罚。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七十八条“ 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 可申请属

22、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 行政许可。 ”2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或者施放活动许可的, 认定机构或者许 可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单位在 1 年内不得再次申 请资质认定或者施放活动许可。 ”3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气象行政许可的,气象主管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气象行政许 可申请属于人工影响天气、施放气球、雷电防护等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 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气象行政许

23、可。 ”4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单位在 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 定。 ”5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 收规定第三十条“ 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设计审 核或者竣工验收许可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 给予警告。 ”6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设计审核或者竣工 验收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 给予警告。申 请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认定。 ”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

24、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审 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1)4012795序号 8权力类型 行政处罚 权力项目名称 被许 可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放气球资质或者施 放活 动许可的处罚实施依据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 9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 号)。责任主体 行政审批股责任事项1立案责任:发现被许可单位以欺 骗、 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放气球资质或者施放活动

25、的行为,予以 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 调查责任:气象部门对立案的案件,指定 专人负责,及 时组织调查 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 辩解。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 告, 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 书送达当事人,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 书, 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 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

26、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 处罚浃定,做出相关的 处罚。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1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被许可单位以欺骗、贿赂 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或者施放活动许可的, 认定机构或者许可机构按照 权限给予警告,可以处 3 万元以下 罚款;已取得资质或者施放活 动许可的,撤销其施放气球资质证或者施放活动许可决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七十九条“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 应当依法给予行政 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 追责情形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中华 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四川省行政审 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监督电话 (0831)4012795序号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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