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表适用于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内资非法人企业(非私营企业)企业名称 注册号 企业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企业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隶属关系 企业经营状态 开业 歇业 清算类型 名称 网址是否有网站 或网店 是 否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公示不公示纳税总额 万元公示不公示生产经营情况(币种:人民币)净利润 万元公示不公示债权人 债务人 主债权 种类 主债权数 额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期间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合同其他期限未约定一般保证连带保证未约定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其他约定公示不公示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情况合同其他期限未约定一般保证连带保证未约定主债权利
2、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公示不公示填报须知:1、本报告书仅供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时使用。年报申报请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时间为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2、企业年报内容应真实可靠,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3、本报告书所有信息项均为必填项,如果该项内容确无信息,请选择“ 无”。4、企业申报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存续状态、网址、网站信息 为报送年度报告时的信息,其他信息为企业年度报告年份 12 月 31 日的信息。5、生产经营情况信息,按年度财务报表填写,币种为人民币,以万元为单位,数据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属非独立核算的,资产经营信息栏填写“0”。6、企业资产状况信息及从业人员,为非强制性公示的事项,由企业自己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其中,对外担保信息可以自行选择某条具体信息是否向社会公示。7、企业发现其年度报告的内容不准确的,应于 6 月 30 日前完成更正。更正前后信息同时公示。其他约定从业人数 人公示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