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七 师 农 机 监 理 所 权 责 清 单流程图第七师农机监理所制2017 年 2 月体检合格、 驾驶培训记录合格、年满 18 周岁,符合申领条件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流程图行政许可注:承办单位:农机监理所, 服务电话:0992-3253581监督电话:0992-6687328 申请人初次申领或增驾申请,通知体检受理岗:查询、审核受理 岗预约科目 考试考 试岗科目 考试 补考不合格合格驾驶证管理岗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合格收割机增驾项目考试补考不合格合格业务领导岗审核全部材料合格合格县级驾驶证管理岗制作核发驾驶证县级档案管理岗整理保存档案材料考试岗科目二、三、四考 试、持大中型或小
2、型方向盘式拖拉机驾驶证申请增驾手扶的,考试项目为:科目二、科目四;、持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驾驶证申请增驾大中型拖拉机的,考试项目为:科目三、科目四;、持手扶拖拉机驾驶证申请增驾大中型或小型方向盘式的,考试项目 为:科目二、三、四;、持有准驾大中型拖拉机证申请增驾方向盘自走式或者悬挂式联合收割机的,考试项 目为:科目三;、持有准 驾悬挂式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请增驾方向盘自走式联合收割机的,考试项目为:科目三;持有准驾大中型拖拉机、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手扶式拖拉机或者方向盘自走式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请增驾操纵杆自走式联合收割机的,考 试项目为 科目二、三;持有准驾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手扶式拖拉机或者操纵
3、杆自走式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请增驾方向盘自走式联合收割机的,考试项目为 :科目二、三、四。1.申请条件:拖拉机驾驶证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一)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 1 寸证件照 4张;(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四)培训单位出具的培训记录;(五)申请增加准驾机型,除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 当提交所持拖拉机 驾驶证 。 2. 收费标 准:依据财税2016 42 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 18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及新计价费2005450 号关于规范我区机动车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科目一考试费 10 元/人;
4、科目二考 试费 20 元/科;、科目三、四考试费分别 30 元/科;通过办公地点行政审批指南公开审批权限、程序、条件、时限、申请资料要求等信息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换证、补证、审验、注销流程图行政许可注:承办单位:农机监理所, 服务电话:0992-3253581监督电话:0992-6687328 申 请 人换 证 补 证 审 验 注 销审核岗审 核材料齐全真实受理申请材料不全,一次全部告知补齐。业务领导岗审批驾驶证管理岗2 日内核发或注 销驾驶证,在驾驶证副页记录栏内加盖印章档案管理岗整理保存档案材料材料不真实的不受理,并退回申请人3.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核发流程图行政许可注:承办单位
5、:农机监理所, 服务电话:0992-3253581监督电话:0992-6687328 拖拉机所有人属于经国务院拖拉机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拖拉机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拖拉机机型,其新机在出厂时经检验获得合格证的,免于安全技 术检验。在申请注册登记前,对拖拉机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安全技术合格证明。技术检验后,未取得安全技术合格证明。1. 拖拉机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2. 拖拉机来历证明涂改的,或者拖拉机来历证明记载的拖拉机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3. 拖拉机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拖拉机不符的;4. 拖拉机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5. 拖拉机属于被盗抢的;6. 其他不符合法律
6、、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拖拉机所有人申请注册登记,填写拖拉机注册登记/转入申请 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拖拉机。办理注册登记,应当登记下列内容:1. 拖拉机登记编号,拖拉机登记证书编号;2. 拖拉机所有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与号码、住所地址、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3. 拖拉机的类型、制造厂、品牌、型号、发动机号码、机身(底盘)号码或者挂车架号码、出厂日期、机身颜色;4.拖拉机的有关技术数据;5. 拖拉机获得方式;6.拖拉机来历证明的名称、编号或进口拖拉机进口凭证的名称、编号;7. 拖拉机办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8. 注册登记的日期;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登记的
7、其他事项。审核岗核对、审查机手材料齐全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相应的处理对符合条件的处理检 验 岗复 核 岗审 批 岗牌 证 岗档 案 岗拖拉机登记后,对拖拉机来历证明、出厂合格证明应备注登记标志,收存来历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建立拖拉机档案。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将材料退回申请人对申报材料不全,暂不予登记,待材料补齐全方予办理。核发拖拉机牌照、行驶证、拖拉机登记证书4.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变更、 转移、 抵押、 注销登记流程图行政许可申 请 人变 更登记 转 移登记1 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变更2 个工作日内确认拖拉机抵押登记 注 销登记受理 1 日内,在拖拉机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内容达到国家 强制报
8、废农业机械,1 日内办理注 销审核岗审 核全部材料业务领导岗审批牌 证管理岗办理档案管理岗整理保存档案材料收回原号牌、行驶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5.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审批流程图行政许可注:承办单位:农机局, 服务电话:0992-3253581监督电话:0992-6687328 准予审批的1、申 请条件:( 1)设备条件 农业机械 维修点配备的设备型号、 规格和数量 应与其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相适应,设备技术状况完好, 满足使用要求;( 2)设施条件 生产厂房的结构、设施应满足相应等级农业机械维修点作业的要求,符合安全、环境保护、卫生和消防等有关规定,生产厂房面 积应与生产规
9、模和生产工艺相适应;(3)人员条件 农业机械维修点工种 设置与其从事的生产范围相适应,相应技术工种技术工人应专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管理条件、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保护条件。 2、申 报材料:( 1)农业机械维修业务 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3)相应的维修场所和场地证明;(4)主要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5)主要从业人员的资格证明。 3、收 费标 准:不收 费 不属本局受理范围的 告知申请人;退回资料不予审批的材料不合格资料不全局务会研究(2 个工作日)主管局领导进行审签(2 个工作日)局领导签批(2 个工作日)1、发
10、 不予 审批通知 书;2、告知理由;3、退回资 料。 向申请人颁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 (5 个工作日)1、通 过本局网站向社会公告;2、存档。 (1 个工作日)申请人提出申请接受申请,受理审查1、发受理通知;2、主办人审查材料,实地考察,提出审查意见。 (5 个工作日)主办人员审查、复审,并提出 审查意见。 (2 个工作日)通过局网站公开审批权限、程序、条件、时 限、申 请资 料要求等信息2 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全资料要求申请人限期修改、补报资料20 个工作日经补正仍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超过补正期限符合受理条件要求听证放弃听证或超期未提出6.对农业机械及驾驶员违法行为、违反农业机械驾驶证件
11、规定行为行政处罚案件来源:执法巡查、群众举报、领导交办、部门移交等立案审查(发现或收到材料后七日内)调查取证1、两名以上执法人 员向当事人出示 执法证;2、收集 证据,现场勘验,制作勘验检查笔录;3、询问当事人,制作询问笔录等。提出处理意见承办人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提出处理意见法制员核审承办人将处理意见送法制员审查送所负责人审查出示执法证,告知违法事实和处罚依据,听取陈述申辩填写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 3 天内提出当事人陈述申辩所负责人决定,情 节复杂的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12、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结 案举行听证会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负责人提出意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需处罚负责人批准不予处罚构成犯罪的注:承办单位:农机监理所, 服务电话:0992-3253581监督电话:0992-6687328 7.扣 押 、收 缴 、吊 销 农 业 机 械 及 证 书 、牌 照 、操 作 证 件 行 政 强 制了注:承办单位:农机监理所, 服务电话:0992-3253581发现当事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存在须强制执行的行为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
13、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在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处罚决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实施强制执行的,在被强制执行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强制执行决定,并按照强制执行决定载明的强制执行方法执行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笔录,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1、发生农业机械事故后企图逃逸的、拒不停止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农业机械的作业或者转移的;2 、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
14、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4、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5、经检验、检查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经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告知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的调查、取证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农机安全监理部门作出的责令改正决定的,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应当对有关场所、部位、设施或者设备予以查封,使被处罚的单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电话:0992-6687328 8.农业机械驾驶操作证考试费行政征收根据物价部门确定的标准,明确收 费标准缴 费催缴费用对逾期不缴费的单位或者个人,农机 监理所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农机监理所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开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非税收入专用票据通知交费单位或者个人缴费, 发放交费通知单全额上缴财政注:承办单位:农机监理所, 服务电话:0992-3253581监督电话:0992-6687328 9.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流程图行政检查受理岗审查申请材料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提交申请符合条件,发放检验表检验岗审查申请材料,对机械进行技术检验, 签注检验表不符合条件,按要求整改。档案管理岗整理资料,建立档案业务审批岗核准、审批资料和办理程序,签注审批意见。不符合条件,按要求整改不同意牌证管理岗在检验表签章,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在行驶证副证签注检验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