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工作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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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卫生工作实施细则为切实做好第三届“山洽会” 的卫生防病保障工作,根据 第三届珠江三角洲地区与山区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总体方案(粤委办发电 2004185 号)要求,结合各有关部 门的职能,特制定本方案。一、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加强卫生监督工作由韶关市爱卫会在博览会前一周开展一次全市性爱国卫生运动大行动,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和“四害 ”孳生地,消灭“四害”,广泛宣传防治夏季传染病知识。韶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对“ 山洽会” 展 馆、定点接待宾馆 的有关设施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健全各项卫生防病制度。二、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接待单位和全市公共场所、旅业、饮食业、机场、车站、医疗机构等部门的卫

2、生监督检查,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确保博览会期间上述场所有良好的卫生状况。韶关市及相关地区各医疗单位要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为“ 山洽会” 的有关人员 提供优质医疗保健服务。三、做好“山洽会” 来 宾食、住、行的卫生防病保障工作(一)韶关市卫生局负责制定第三届“山洽会” 卫生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第三届“山洽会” 医疗救治 预案、 第三届“山洽会”接待单位卫生保障工作指引、 第三届“山洽会” 展馆卫生保障工作指引、 第三届“山洽会 ”代表团卫生工作指引 、交通工具消毒工作指引及第三届“山洽会” 个人卫 生保健指引,确保博览2会各部门、各项卫生保障工作的落实。(二)要求参加“山洽会 ”

3、的代表团、队来 宾到定点宾馆入住,并尽量返回定点宾馆就餐。(三)由韶关市卫生局组织重点对接待宾馆及展馆内的食品经营点的食品卫生监督指导工作。(四)加强公共交通工具的消毒工作,要求对“山洽会” 租用的旅游巴士及全市营运的出租车、公共汽车,每天消毒一次,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所有交通工具应注意通风,保持空气清新。四、认真做好“山洽会 ”展馆的卫生防病保障工作(一)展馆经营管理部门要加强展馆的通风设备并保持正常运作,确保馆内空气清新。(二)展馆经营管理部门每天闭馆后,对展馆及其餐饮供应点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清洁、检查。(三)在展馆设立卫生值班室,由韶关市卫生局派 2 名卫生监督员、2 名疾控卫生技术人员驻

4、点办公,负责场馆内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的监督巡查和疾病报告,指导展馆做好消毒等工作。值班室归卫生保障部领导。五、努力做好博览会来宾的防病治病工作(一)各 定 点 接 待 宾 馆 设 医 务 室 ,负 责 客 人 的 疾 病 监 测 、转 诊 等工 作 。(二)各定点宾馆在代表团入住时要认真进行健康状况登记,要求所有入住客人如实填写健康状况调查表,及时了解入住客人的健康状况。发现有发热、咳嗽、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病人的情况,及时向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3(三)各代表团要指定一位卫生负责人,密切注意与会人员的健康状况,如发现本团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头痛等症状,应立即报告驻宾馆或展馆医务室

5、。(四)展馆医务室工作人员要密切观察参会人员和洽谈会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如发现参会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将情况向大会卫生防疫组报告。六、切实加强“山洽会 ”期间卫生防病保障工作的督 查由第三届“山洽会” 卫 生保障领导小组牵头 ,组织有关部门的领导和技术人员,分别对接待单位、展馆的卫生保障工作进行检查,确保上述各项措施的落实。联系电话:02083822007传 真:02083824719附件:1. 第三届“山洽会 ”接待单位卫生保障工作指引2. 第三届“山洽会”展馆卫生保障工作指引3. 第三届“山洽会”代表团卫生工作指引4. 交通工具消毒工作指引5. 第三届“山洽会”

6、个人卫生保健指引6. “山洽会” 医疗卫生保障 应急处理预案附件 1第 三 届 “山 洽 会 ”接 待 单 位 卫 生 保 障 工 作 指 引4一、卫生管理工作各单位应健全卫生管理机构,设立卫生保障工作小组,由单位领导任组长,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落实本单位的公共场所、食品、饮用水、防病、报病等卫生保障措施。二、公共场所卫生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公共场所应当首选自然通风,打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法采用自然通风的,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一)机械通风1、所有通风设备保持正常运转,新风机房、过滤网和送风排风管道保持清洁,每周对整个供风设备和送风管道用含500mg/L 有效氯的

7、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2、在不需要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情况下(天气较凉爽时),全面使用新风输入,关闭回风管道。3、在需要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情况下,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尽可能减少回风量。4、调节好各局部场所的新风分配量,保证各局部场所均有新风输入。5、所有排风要直接排到室外。6、房间如有可开窗户的,每天开窗不少于 30 分钟。7、风机房回风滤网处加装高强度紫外线灯进行消毒。(二)环境卫生及消毒1、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 2、垃圾桶要加盖、密闭,及时清运;53、客房、娱乐场所每天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清洁消毒,室内地板及物 体 表 面 可 用 0.5 过 氧 乙 酸 溶 液 或 含 500mg/L 有 效

8、 氯 的消 毒 剂 溶 液 擦 拭 ;4、公共场所的门把手、扶梯扶手及电梯可用含 500mg/L 有效氯的消毒液每天擦拭二次;5、用 0.5%过氧乙酸对公用电话进行擦拭消毒,每天二次;6、增设洗手设施,供顾客使用。(三)交通车辆为 代 表 团 服 务 的 车 辆 要 按 照 交 通 工 具 消 毒 工 作 指 引 进 行 清洁 消 毒 。三、食品卫生(一)食品的采购与贮存1、必 须 从 正 常 渠 道 进 货 ,并 向 供 货 商 索 取 该 批 食 品 的 卫 生 检验 证 明 。2、以销定购,采购食品时应对食品进行感官及包装标识内容检查。3、加工制售烧烤熟肉制品及其他冷荤凉菜的原料应索取禽

9、畜肉检疫证明。4、常温库要注意防鼠、防潮;冷库或冰箱要注意保持清洁,及时除霜,食品之间应留一定的空隙;直接入口食品原料应分开冷藏。(二)烹调加工的卫生1、原料要新鲜。冷冻的畜禽肉、水产品在烹调前要彻底解冻;进行粗加工时,畜禽肉、水产品所用的工用具、容器及水池6应与蔬菜瓜果用的分开,并有明显标志。2、蔬菜瓜果必须按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顺序操作。3、食 品 应 彻 底 加 热 ,防 止 里 生 外 熟 ,食 品 的 中 心 温 度 应 达 到70以 上 。4、生熟分开。防止熟食品与生食品、直接食用食品与尚待加工食品的交叉污染;加工用的容器和用具应标上生熟标记,严防交叉使用。5、不得过早地烹调食物,煮

10、熟的食物保存在室温条件下距食用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否则必须存放在高于 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三)剩饭菜处理1、若有少量剩余应废弃,否则必须凉透后放入熟食专用冰箱,加盖冷藏保存,不得存放在室温下。2、再次使用剩饭菜前,必须彻底加热,中心温度达到 70以上,不可掺入新的热食品中。(四)凉菜加工的卫生1、加工凉菜(熟食)必须有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凉菜(熟食)间。2、要保证分切加工前的食品不被污染。食品的粗加工、热加工不得在凉菜间内进行。3、分切加工过程要防污染。分切加工前要进行全面消毒,包括空气、工用具、容器,若分切加工时间长,应隔一段时间再进行一次消毒。4、凉菜分切加工完毕应立即食用。7(五

11、)环境卫生要求1、厨房及餐厅应远离污染源。室内保持空气清新,营业前进行空气消毒,可用高强度低臭氧紫外线灯照射 30 分钟或过氧乙酸熏蒸,戊二 醛 喷 雾 等 。使 用 空 调 设 备 的 场 所 ,必 须 定 期 换 气 ,保证 充 足 的 新 风 输 入 。2、保持厨房清洁卫生,无异味、无积水、无死角,垃圾桶加盖。3、进餐场所应提供洗手设施;每市停业后须对餐桌、地面进行清洗,并用含 500mg/L 有效氯的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4、公用餐具及配餐用具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管。5、不得在生产经营场所存养、屠宰活家禽。(六)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各接待单位应对参会人员集体用餐的食品进行留样,每餐每

12、个品种不少于 200 克,使用专用冰箱于 0-4条件下保存 48小时。每个样品应标明留样日期及餐次。四、工作人员个人卫生要求(一)公共场所和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及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二)工作人员如出现发烧、咳嗽、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立即报告医务室,及时诊治,离岗休息。食品从业人员出现上述症状或皮肤化脓感染等症状的还要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制售岗位。(三)注意个人卫生,不准随地吐痰。要养成勤洗手的习惯,8应保持手的清洁卫生。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及时洗手。食品从业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必须洗手、消毒:(1)加工直接入口食品前;加工时间过长时,中间应随时洗手;(2)处理食品原料后;

13、(3)接触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后;(4)上厕所后。(四)工作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帽。食品从业人员还要把头发全部置于帽内,以免头发和头皮屑落入食品中。加工、售卖直接入口食品的,必须戴口罩。五、医疗服务(一)接待宾馆及展馆应设医务室,配备注册医生和护士。(二)医务室应设置在合理的位置,要有明显的标识和路径指引,面积不小于 15 平方米,设置诊床,通风良好。(三)配备常用的药品和诊疗器具以及急救药械(包括小型氧气瓶或氧气袋等)。(四)工作场所应有电话及有关单位的联系电话号码。六、实行报告制度(一)代表团入住时,要指派专人登记人员情况。(二)医务室工作人员要密切观察参会人员和本单位员工的身体

14、状况,建立观察日志和门诊日志,将发现有发热、咳嗽、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病人的情况,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9附件 2第 三 届 “山 洽 会 ” 展 馆 卫 生 保 障 工 作 指 引一、卫生管理工作各单位应健全卫生管理机构,设立卫生保障工作小组,由单位领导任组长,指派专人具体负责管理、落实本单位的公共场所、食品、饮用水、防病、报病等卫生保障措施。二、公共场所卫生要指派专门人员负责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一)所有通风设备保持正常运转,新风机房、过滤网和送风排风管道保持清洁,对整个供风设备和送风管道用含500mg/L 有效氯的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 “山洽会” 期间不少于一次。(二)在不需

15、要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情况下(天气较凉爽时),全面使用新风输入,关闭回风管道。(三)在需要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情况下,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尽可能减少回风量。(四)调节好各局部场所的新风分配量,保证各局部场所均有新风输入。(五)所有排风要直接排到室外。(六)有可开窗户的展厅、会议室等房间,每天开窗不少于1 小时。(七)“山洽会 ”期间,在 风机房回风滤网 处加装高强度紫外10线灯进行空气消毒。(八)环境卫生及消毒1、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2、垃圾桶要加盖、密闭,及时清运。3、每天闭馆后,对展馆进行清洁消毒,室内地板及物体表面可用 0.5过氧乙酸溶液或含 500mg/L 有效氯的消毒剂溶液擦拭。4、门把手及扶梯扶手可用含 500mg/L 有效氯的消毒液,每天擦拭二次。5、用 0.5%过氧乙酸对公用电话进行擦拭消毒,每天二次。6、增设洗手设施,供顾客使用。(九)交通车辆为 “山洽会 ”服务的车辆要按照交通工具消毒工作指引进行清洁消毒。三、食品卫生“山洽会” 期 间在展馆 内进行食品经营的 单位必须在“山洽会” 召开前 10 天,向大会 卫生防疫组 申报批准。(一)食品的采购与贮存1、必须从正常渠道进货,并向供货商索取该批食品的卫生检验证明。2、以销定购,采购食品时应对食品进行感官及包装标识内容检查。3、加工制售烧烤熟肉制品及其他冷荤凉菜的原料应索取禽畜肉检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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