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司法鉴定规章制度【篇一: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各项制度】 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各项制度 时间:2010-04-21 23:45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783次 一、司法鉴定人享有的权利 1、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 2、要求鉴定委托人无偿提供鉴定所需要的鉴材、样本; 3、进行鉴定所必需的检验、检查和模拟实验; 4、拒绝接受不合法、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超出登记的执业类别的鉴定委托; 5、拒绝解决、回答与鉴定无关的问题; 6、鉴定意见不一致时,保留不同意见; 7、接受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 8、获得合法报酬;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司法鉴定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1、受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指派按照规定时限独立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鉴定意见; 2、对鉴定意见负责; 3、依法回避; 4、妥善保管送鉴的鉴材、样本和资料;5、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6、依法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有关的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