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报告(参考式样)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及 章程的有关规定,于 年月日召开的理事会,决议注销,并成立清算组于 年月日开始对 进行清算。现将 清算情况报告如下。一、清算工作基本情况:1、注 销 民办非企业单位概况。(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住所、登记证书号码、发证机关、 业务主管单位、 发证时间、开 办资金、出资者及出资金额、业务范围、其他要说明的情况)2、民 办 非企业单位注销的原因。3、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组成立时间、清算组成员的组成及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职务)4、公告的情况。(公告的 时间、报纸类别)二、清算民 办非企业单位财产状况(
2、清算开始日的财产构成包括:货币资产、实物资产、其他资产)。三、清算民 办非企业单位债权、债务的审定情况:1、债权 的追收情况及对未收债权的处理;2、债务 的申报、审定情况。四、清算财产分配情况:1、清算费用、 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2、海关、税务部门税款交纳情况;3、民 办 非企业单位债务的清偿情况;4、剩余财产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处理的情况;五、其它情况:1、民 办 非企业单位帐本凭证、印章、 证书 和清算的等重要文件资料,交由 妥善保存。2、举办 人保证民办非企业单位债务已清偿完毕,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全 体 理 事法 人 (含 其 他 组 织 )理 事 盖 章 :自 然 人 理 事 签 字 :清算组清算组成员签名:二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