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12 年山东省棉花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办法为了规范棉花高产创建测产程序、测产方法、项目验收和信息发布等工作,进一步推动棉花高产创建活动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按照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客观公正、严格公平的要求,突出标准化和可操作性,遵循县级自测、市级复测、省级抽测的程序,统一标准,逐级把关,阳光操作,确保棉花高产创建测产验收顺利开展。(二)工作原则。全省棉花高产创建测产验收遵循以下原则:1.分级测产。县、市、省三级分层次进行测产,由省农业厅统一组织全省测产验收工作,并对测产结果负责。2.科学选点。县、市、省三级测产选择十亩攻关田、百亩示范方和万亩示范片有代
2、表性的区域、有代表性的地块和有代表性样点进行测产,确保选点科学有效。3.统一标准。实行理论测产和实收测产相结合,统一标准,规范运作。2二、测产程序(一)县级自测。在 9 月 10 日后,各项目县(市、区)组织技术人员对高产创建十亩攻关田、百亩示范方、万亩示范片进行理论测产,并将测产结果按附表要求如实填写上报省厅和市农业局(农委)。(二) 市级复测。各市农业局(农委)对各项目县(市、区)自测的结果进行汇总、排序,在 9 月 15 后,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全市棉花高产创建进行复测,并与 9 月 20 前上报复测数据,并保存测产有关资料备验。同时,根据复测结果,推荐产量水平较高的 12 处十亩攻
3、关田、百亩示范方、万亩示范片报请省厅抽测。(三) 省级抽测验收。根据各市推荐,省厅组织专家,采取抽测验收的办法审定核实市级复测结果。同时,选择产量在全省最高的 12 个示范片申请部级测产。(四) 结果认定。省厅对各市高产创建测产验收结果进行审核认定,并上报农业部。(五) 信息发布。棉花高产创建测产验收结果由农业部和省农业厅进行统一发布。在部、省未发布之前,有关市、县(市、区)不得自行对外发布。三、各级测产方法(一)县级自测3县级自测内容主要包括十亩攻关田、百亩示范方和万亩示范片测产,整建制推进乡镇和辐射带动田测产等。1.组成专家组。 县(市、区)自测专家组 5 人以上组成,组成人员由县(市、区
4、)农业局(棉办)自行确定,至少有 2 名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务的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2.取样方法和样点数量。每个万亩示范片随机抽取 10 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随机抽取 2 户的棉田作为样本田。每个样本田抽取 35 个样点,样本田面积大于 10 亩(含 10 亩)取 5 个样点,小于 10 亩取 3 个样点。3 点取样为对角线法,5 点取样为梅花形法。百亩示范方每 20 亩抽取一块棉田;10亩高产攻关田采用梅花形取样法或不少于 5 个取样点。3.调查测定方法(1)行距测定:每块棉田取 11 行测量行距,计算平均行距,记录表内。(2)株距测定:每个样点中随机选取 1 行的 21 株测量株距,计
5、算平均株距,记录表内。(3)铃数调查:杂交棉在株距测定的 21 株中连续选 10株,常规棉连续选 20 株(或调查 6.67m2),分别调查青成铃、幼铃、絮铃、烂铃,计算成铃数,记录表内。(4)棉铃分类标准:直径大于 2 厘米的铃为青成铃,直径小于 2 厘米的铃为幼铃,铃壳开裂 3 毫米以上的铃为絮铃,棉铃变黑僵的为烂铃。44.产量计算方法(1)单铃重(克):按品种介绍数据。(2)衣分():按品种介绍数据。(3)产量计算:收获密度(株/亩)=667m 2/(平均行距(米) 平均株距(米)。平均单株成铃数(个/株)=青成铃数 +絮铃数+1/3 幼铃数+1/2 烂铃数。籽棉亩产量(公斤/亩)=收获
6、密度(株 /亩)平均单株成铃数(个/株)单铃重(克/ 铃)/1000 校正系数( 85%)。皮棉亩产量(公斤/亩)=籽棉亩产量(公斤 /亩)衣分(%)。5.棉株生长有关数据调查各样点内连续选取 10 株有代表性棉花,测定株高、果枝数、果节数、果枝始节等性状等,以平均数记录表内。6.实收棉田要求。计划省、部级复测验收的十亩攻关田不能过早拾花,保证测产验收时测数、取样。测产验收后,做好单独实收计量工作,并形成实收产量报告。7.整建制推进乡镇测产和乡镇面积产量确定(1)整建制推进乡镇创建田测产。整建制推进乡镇创建田测产以万亩示范片为单位,每个乡镇创建的 3 个万亩示范片,分别测十亩攻关田、百亩示范方
7、和万亩示范片。5(2)高产创建整建制乡镇面积、产量确定。整乡镇的棉花面积、产量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统计部门数据出来前按测产数。测产由县级自测,根据乡镇面积大小确定测定棉田数,要按一、二、三类,每类不少于 3 块棉田。8.高产创建辐射带动区测产。辐射带动区是我省为扩大示范带动作用制定的目标。按每个示范片实际带动的面积对其进行测产,由县级自测,市级审核认定,面积、产量单独统计。可根据面积大小确定测定棉田数,按一、二、三类,每类不少于 3 块棉田。(二)市级复测1.组成专家组。市复测验收专家组以属地科研、教学、推广部门专家为主,5 人以上相关专家组成,可邀请省棉花专家顾问团、国家和省棉花产业体系相关
8、专家参加。2.取样方法和数量。十亩攻关田,按照梅花形或对角线取样法取 5 个样点;百亩示范方,以 3050 亩为一个测产单元,共分成 23 个单 元,每个单元按 3 点取样,共 69 点;万亩示范片:以 2000 亩为 一单元,共分成 5 个单元。每单元随机取 3 点,共 15 点。十亩攻关田的数据不能与百亩方、万亩片的数据混用。3.棉铃采样并铃重、衣分测定。 万亩示范片和高产攻关田各从测产棉田中,连续选取棉株并依次收取 100 个棉铃,6注明测产样点编号后,统一测定铃重、衣分和纤维品质,并将测定结果报省厅。4.测产验收结果确认。复测结果与自测结果相差不超过5%时,承认 自测结果有效;结果相差
9、 5%10%时,采用两者的平均数;相差 10%以上时,以复测结果为准。(三)省级抽测1.专家组组成。测产验收专家组由 5 名以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从事相关专业科研、教学、推广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设正副组长各一名,组长由国家或省棉花产业体系栽培专家成员担任,测产验收实行组长负责制。专家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独立开展测产验收工作。2.测产步骤。专家组首先听取高产创建示范县农业部门汇报高产创建、测产组织、自测结果等方面情况,然后查阅高产创建有关档案和资料。根据汇报情况和档案记载,专家组制定测产验收工作方案,确定取样方法、测产程序和人员分工。然后根据测产验收工作方案进行实地测产验收
10、,并计算产量结果。3.汇总认定。专家组对测产结果进行汇总,并进行审核认定。4.出具报告。测产结束后,专家组向省厅提交测产验收报告。四、档案验收内容7项目实施档案包括万亩示范片所在乡镇、村、户情况、实施的工作、技术资料、整建制推进乡镇有关情况等。1.万亩示范片所在乡镇、村组和农户情况。包括棉花品种、面积和分布示意图、展示板图片。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文献资料。包括 10 亩攻关田、万亩示范片棉田土壤肥力基本情况,棉花生长发育调查、棉花生长期间的气象资料;采取的主要工作和技术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影像资料;有关项目培训、宣传报道内容等。3.整建制推进乡镇。整建制推进乡镇,要按 3 个万亩示范片和
11、整个乡镇情况分别报村组和农户情况。五、经费使用验收今年棉花高产创建测产验收把经费使用情况作为验收内容,市和省级在测产验收工作中,要对县级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作为考核项目实施的一项重要方面。各项目县(市、区)要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分项列表,随工作总结一同报省厅。六、工作技术总结各项目县(市、区)要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技术考察结果和测产验收的有关情况,及时编写项目实施总结,并总结形成一套适合当地生产条件的十亩棉花亩产皮棉 150 公斤、百亩亩产 125 公斤和万亩亩产 100 公斤的技术操作规程,连同有关试验、万亩片分布示意图于 11 月 15 日前报省厅。8棉花高产创建测产验收,是项目实施的重要
12、组成部分,是科学评价项目实施绩效的主要依据,测产验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要求高,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周密组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确保棉花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工作顺利进行。附: A.2012 年山东省棉花高产创建示范片测产汇总上报表(共 5 份表)B.棉花高产创建示范片测产基本信息表(共 3 份表)9A、山东省 2012 年棉花高产创建示范片测产汇总上报表(共 5 份表)表 1 十亩棉花高产攻关田 (初、复、抽)测产量调查表平均 平均 收获 籽棉 皮棉行距 株距 调查所有棉株成铃数(个) 单产 单产部级编号项目县品种名称 (厘米)(厘米)密度(株/亩) 小计 青铃 幼铃 絮铃 烂铃成铃调查株数(株)平均单株成铃数(个/株)亩成铃数(个)平均单铃重(克/个)衣分率(%)(公斤/亩)85%折(公斤/亩)注:各县测产数据汇总后以 Excel 表形式上报 此表和测产点基本信息表 测产专家:10表 2 百亩棉花示范方 (初、复、抽)测产量调查表平均 平均 收获 籽棉 皮棉行距 株距 密度 调查所有棉株成铃数(个) 单产 单产部级编号项目县 品种名称 (厘米)(厘米)(株/亩) 小计 青铃 幼铃 絮铃 烂铃成铃调查株数(株)平均单株成铃数(个/株)亩成铃数(个)平均单铃重(克/个)衣分率(%)(公斤/亩)85%折(公斤/亩)测产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