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农业农村局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工作方案 X XX 区农业农村局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工作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 2021 年至 2023 年,在全区范围内逐步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建立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有效与市场准入制度相衔接。通过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促进各部门强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民众能吃到安全放心的食用农产品。 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 (一)食用农产品生产者要落实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做好生产档案记录,从生产源头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对所生产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标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视同于产地证明、购货凭证和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