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镇20xx年财务管理制度2篇 x 镇 20xx 年财务管理制度 1 第一条 镇所有财务一律由镇财政分局集中管理。 第二条 各项财务支出依照真实、合法的原则进行,不得有虚假、不合理的支出项目。除对农民个人通过一卡通直接支付的款项外,其他支出应取得规范原始单据。 第三条 镇财务实行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报销原始凭证,应由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签字,经财政分局局长对原始凭证和手续审核后,1 万元以下的提交镇长直接审批;1 万元(含)元以上的经党委书记复核,镇长审批;5 万元(含 5 万元)以上大额支出须按三重一大规定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同意后履行报批手续。 第四条 严格控制个人或单位借款。除因工作需要外,原则上不得借款,特殊原因确需借款的,应控制在一定额度内,其额度及还款期限根据具体事项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确定。 第五条 财务管理按上级要求内容实行公开化,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统一格式,定期在规定时间、地点对财务进行公开。 第六条 工程类项目建设、货物及服务类采购规定。按每个年度省、市、县印发的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