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教育扶贫“双负责制”扶贫项目进展情况 安福县教育扶贫双负责制扶贫项目进展情况 一、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标准 1. 学前教育资助。在普惠性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且学期开学时年满 3 周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每人每学期 750 元的标准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 2. 义务教育资助。在校就读并寄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小学每生每学期 500 元、初中每生每学期 625 元的标准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其中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在此基础上增加 100 元。从 2021 年秋季学期开始,在校就读但不寄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小学每生每学期 250 元、初中每生每学期 312.5 元的标准发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3. 普通高中教育资助。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不含高三补习生),按安福中学每人每学期 380 元、安福二中每人每学期 350 元、安福三中每人每学期 180 元的标准免学费,并按照每生每学期 1250 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当年录取普通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含高三补习生),按每生5000 元的标准发放高考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