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会会议制度 安委会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提高综合管理安全的能力,及时沟通公司各方面的安全信息,分析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综合协调公司安全工作的议事机构,负责研究、协调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 安委会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委托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会议原则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公司安保部通知,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安委会原则上全体成员都应参加,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三条 安委会会议的职责。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管理的文件;研究全年的安全管理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协调本单位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统一安全管理思想。会议讨论议定的事项,成员单位应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第四条 建立安委会办事机构,负责安委会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向安委会成员单位通知会议时间、会议地点,收集需安委会集体讨论的议题机构,负责草拟安委会会议纪要,负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