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视同销售财税处理 安置房视同销售财税处理 近几年随着成熟净地越来越少,涌现出大量旧城改造项目,在此方式下开发商对项目进行一二级联动开发,即项目土地一级开发和商品房开发均由企业进行。根据拆迁对象不同,旧城改造分为城中村改造与.,旧城改造对拆迁户一般进行就地建设安置楼进行安置。以下是对安置楼是否要视同销售,如何账务及税务处理进行分析。 一、安置房建设的三种类型 1、土地在城改办名下项目用地性质为划拨,安置房性质为非全产权,土地证办理在城改办名下,对应的其他三证均在城改办名下,开发商负责安置楼建设,建设完成后无偿交给政府(城改办),城改办对拆迁户进行安置。 2、土地在开发商名下(用地性质为划拨)土地在开发商名下,同开发部分一并立项,五证办在开发商名下,开发商完成建设后移交政府(城改办)、由政府(城改办)对拆迁户进行安置,安置房性质为非全产权。 3、土地在开发商名下(用地性质为出让)安置楼同开发项目一同立项、办证,开发完成后移交政府(城改办),由政府(城改办)对拆迁户进行安置,安置房性质为全产权。 二、安置房是否视同销售 第一种情况是土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