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8 年支持外贸综合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为适应外贸发展新形势,培育和发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新业态,为我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集成服务,推动全省外贸稳定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意见(甘政办发201786 号)以及甘肃省商务厅 2018 年商务发展资金使用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1、支持原则培育本省企业与引进省外大型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相结合,支持具备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条件、为我省中小企业提供了进出口综合服务且做出实效的企业。二、申报条件(一)企业在甘肃省内登记注册、具有外贸经营者资质。(二)企业具备外贸专业人员,能够为中小企业进出口提供开拓市场、报关报检、结算、退税、
2、物流以及融资、保险等环节服务。提供的服务内容不少于三项。(三)企业具备一定规模,有较强的综合服务和国际市场开拓能力。 (四)近三年在外贸经营中无违法违规行为,环保、安全、消防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三、申报材料及时限- 2 -(一)市州商务局审核意见。(二)外贸综合服务项目申请表(附件 1) 。(三)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服务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四)企业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五)申报截止日期 2018 年 6 月 20 日。四、申报、审核程序(一)企业向市州商务局提出申请,市州商务局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上报省商务厅。(二)厅外贸处对市州商务局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根据项目资金规模、申报情况、企业服务成效等提出资金安排计划,组织厅内相关处室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提交厅务会审定。(三)厅财务处根据厅务会议研究确定的资金安排意见,向市州商务部门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并抄送省财政厅。(四)省财政厅按照省商务厅资金下达文件将专项资金拨付至企业所在市州、直管县财政部门。市州商务部门按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甘商务财务发2016463 号)文件进行工作考核,协调当地财政部门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至考核合格的企业。 五、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一)项目信息必须录入“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 3 -系统” 。(二)市州商务局按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填写绩效评价表(附表 2)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 2018 年12 月底前上报省商务厅。(三)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做到专款专用,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稽查和审计。(四)申报、审核单位或个人在项目资金申报、审核、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附件 1:2018 年支持外贸综合服务项目申请表2:2018 年支持外贸综合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表2018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