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管理规章制度 精选备用金管理规章制度 4 篇 精选备用金管理规章制度篇 1 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行政效率,减少零星支出的审批次数,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备用金是公司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第三条允许设备用金的部门:办公室、采购部、科研部、深圳分公司。 第四条备用金限额:办公室 3000 元人民币(含食堂伙食费),采购部10000 元人民币,科研部 xx 元人民币,深圳分公司 10000 元人民币。 第五条备用金的用途:办公用品、市内交通费、差旅费、零星物品采购费用、邮政咨询费、其他日常零星支出。备用金务必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用于私人挤占,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六条各部门对备用金实行专人管理,并把管理人员.报公司财务备案。备用金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办理借款手续; (二)办理借出手续; (三)办理报销手续; (四)负责登记备查账目。 第七条备用金借款。各部门指定专人后,需要到财务部门办理备用金借款手续,借款人为部门,经办人为部门的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