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体检一部 董小芸 2015-8-2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由国家卫生部制定颁布, 是国家卫生行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 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规定了 医务人员手卫生的管理与基本要求、手卫生设施、 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外科手消毒、手卫生效果的监 测等,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术语和定义 1 、手卫生 为医务人员洗手、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2、洗手 医务人员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去除手部皮肤污垢和部 分致病菌的过程。 3 卫生手消毒 医务人员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以减少手部暂居菌的过程。 4、 外科手消毒 外科手术前医务人员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再用手消毒 剂清除或者杀灭手部暂居菌和减少常居菌的过程。使用的手消毒剂可 具有持续抗菌活性。 手消毒剂 用于手部皮肤消毒,以减少手部皮肤细菌的消毒剂 ,如乙醇、异丙醇、氯已定、碘伏等。 速干手消毒剂 含有醇类和护肤成分的手消毒剂,包括水剂、凝胶和 泡沫型。手卫生的管理与基本要求 1 医疗机构应制定并落实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有效、 便捷的手卫生设施。 2 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手卫生的全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