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征地拆迁工作自查报告 城市征地拆迁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市、县纪委的指示要求,我办对照关于报送年有关纠风工作情况的通知的内容和要求,对我办年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监管工作与参与配合全县城市征地拆迁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总结,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我县实施的城南沿江大道建设工程等房屋征收项目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市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进行操作。我们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坚持公平补偿、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充分保证了房屋征收项目的合法性;保证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保证了被征收人房地产的合法权益。 1及时成立征收部门明确工作职能。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县人民政府于年 8 月 25 日下发石府办抄字360 号文件,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于年 12 月12 日下发石编发24 号文件通知,将县房产局下属县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归并到县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单位规 格和性质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