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安办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安委20xx8 号)要求,确保今冬明春元旦、春节前后扎实抓好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 20xx年 3 月 13 日在全市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县城镇燃气(包括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LNG)和液化石油气等)经营企业,液化石油气销售点。 二、整治内容 (一)安全管理 1.燃气经营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燃气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燃气应急预案等落实情况;企业贯彻执行燃气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情况。 2.各燃气经营企业对加气站(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管道天然气管网及用户用气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是否存在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供应网点,非法从事液化气充装、添加剂作业、液化石油气钢瓶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或使用报废气瓶、擅自排放残夜等危险行为。 4.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