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建设标准65835 村卫生室建设标准 1,房屋要求:每个卫生室占地面积原则上不小于 200 ,建筑面积在 60 以上。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值班室五室分设,并与生活区分开独立设置。四室内墙光洁,地面硬化并防潮、卫生。 2,设备要求: 诊断室:诊断床 1 张,诊断桌椅 2 套,资料柜 1 个,有体温计、听诊器、压舌板、手电筒、出诊箱、身高体重计、紫外线消毒灯(或车)、有盖污物桶等器械、器物,数量满足需要,有健康教育宣传挂图若干。 治疗室(处置室):治疗台、物品柜(药品)各 1 个,有消毒盛器、有盖方盘、氧气袋、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治疗盘、紫外线灯、地站灯、有盖污物桶等,另有一套一般性外科处置器械。 观察室(健康教育室):观察床 24 张,配备基本床单元设施(床头柜、陪护椅、输液架),被服按观察床数量 1:2 配套,有基本健康教育设备(电视、VCD)1 套。 药房:中、西药品柜(厨)至少各 1 个。 值班室。 有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配有高压消毒容器、电话,有条件的可安装空调及取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