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算报告书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及章程的有关规定,于 年月日召开的理( 董) 事会决 议注销, 并成立清算组于 年月日开始对进行清算。 现将 清算情况 报告如下。 一、清算工作基本情况 1、注销民办非企业单位概况。(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证书号码)、发证机关、业务主单位、发证时间、开办资金、出资者及出资金额、业务范围、其他要说明的情况)2、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的原因。3、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组成立时间、清算组成员的组成及清算组成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在清算组织中职务,如表格)清 算 组 织 主 要
2、 组 成 人 员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职务(职称) 在清算组织中职务 本人签名4、债权债务公告的情况。(公告的时间、报纸类别) 二、清算民办非企业单位财产状况清算开始日的财产构成,包括货币资产、实物资产、其他资产。三、清算民办非企业单位债权、债务的审定情况 1、债权的追收情况及对未收债权的处理; 2、债务的申报、审定情况。四、清算财产分配情况 1、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 2、海关、税务部门税款交纳情况; 3、民办非企业单位债务的清偿情况; 4、剩余财产按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处理的情况; 五、其它情况 1、民办非企业单位帐本凭证、印章、证书和清算的等重要文件资料交由 妥善保存。 2、举办人保证民办非企业单位债务已清偿完毕,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整, 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全体理(董)事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清算组成员签名: xxx(清算单位公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