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大 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申请书 申请人填写 申请人 情况 配偶情况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 公积金账号 单位 公积金账号 姓 名 姓 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大 修 自住住房 情况 住房地址 建筑面积 房产证编号 工程预算(元) 工程进度 装修费用及材料发票金额 (元) 委 托 书 本人 无公积金贷款, 申请大 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并委托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核通过后直接为本人办理 提取转账手续。 提取资金转入本人以下收款账户( 提取资金只能转入提取职工本人账户 ): 姓名: 收款账号: 收款银行: 姓名: 收款账号: 收款银行: 委托人 签字 : 年 月 日 公积金中心填写 1、经现场调查,申请人大 修住房情况:属实 不属实 2、大 修工程进度:已达到三分之一 未达到三分之一 3、 申请人是否符合提取条件:是 否 ,不符合条件原因 4、符合条件的: 申请人提取金额 元 配偶提取金额 元 提取金额合计 元 调查人: 营业部负责人: 年 月 日 说明: 具体办理条件、办理资料、办理程序请见中心 大 修自住住房提取 公积金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