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检验指引(2007年6月颁布)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检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指导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实施住宅工程分户检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指引: 第一条 住宅工程分户检验(以下简称分户检验)的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第二条 分户检验应以检验批验收内容为主,重点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具体项目见杭州市住宅工程分户检验必检内容及要求(附件一)。第三条 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工程进入主体结构施工之前,确定分户检验方案及相关检验人员,检验方案应符合管理规定和本指引的相关要求,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会签,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日常的质量控制。 第四条 分户检验前,施工单位应在室内将预埋在建筑物内的水管位置、强弱电进户管线的位置和用于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做出标识(精装修房可附图标识)。 分户检验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