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司员工职业健康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的职业健康体检,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的工作。一、建立健全公司职业健康体检制度(一)公司按规定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二)定期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三)公司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岗位的作业。(四)公司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五)公司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二、岗前体检相关规定(一)凡进入我公司上岗的新员工,必须组织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上岗前健康体检。(二)新员工上岗体检结果,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辞退,由其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弄虚作假者承担。(三)体检的主要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