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校车司机、照管员安全责任状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司机、照管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特签订此责任状:(一)学生上下车时,需照管员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二)发现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三)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四)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六)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七)校车驾驶人不得在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八)校车行驶途中,除依法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外,不得允许与乘车学生无关的人员上车。 (九)校车发生交通事故,司机、照管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校车提供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