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适应木材经营加工许可项目取消的新形势,加强木材经营加工监管,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省森林资源保护条例、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 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订加强我县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有关事项意见如下: 一、转变监管方式,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管理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项目取消后,我县木材加工企业迅速扩张,木材消耗量大,目前全县木材加工行业存在非法收购、加工、销售等现象,形势严峻,各镇人民政府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局、税务局、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公安局、供电局等相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切实措施,切实转变木材加工经营监管方式。(一)是由许可管理转向日常管理。加大投入,改善监管手段和措施,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在线监控,实时掌握企业木材加工经营情况。(二)是由单独管理转向协同管理。各相关部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