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桩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郴州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安仁分公司承包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安仁县龙溪湖生态小城金湖嘉园、工程地点:安仁县环城东路二、工程内容:金湖嘉园一期1#4#栋人工挖孔桩(挖桩、护壁、钢筋笼制安、砼灌注、嵌岩等)、冲孔桩工程。三、施工工期:、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发包人的使用需要,工程总工期为150天。自2014年11月16日开工;2#、4#栋至2015年3月16日前完工验收,1#、3#栋至2015年4月16日前完工验收交付给发包人。、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人现场签证后,工期相应按实顺延。、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小时。、在施工过程中遇人力不可抗拒或政策性因素影响正常施工。四、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质量的评定以国家和行业的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承包人必须保证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