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项目自查自纠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项目自查自纠工作的自查报告 县林草局: 根据xx 市林业和草原局xx 市财政局、xx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项目管理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x 林发2021283 号)文件要求,我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台账,认真分析原因,找准症结,确保整改到位。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1.严格按照甘肃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甘林计函2021718 号)文件精神开展选聘生态护林员工作,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出 61 名生态护林员,经在行政村公示 7 天无异议后上报县林草局。 2.根据县级下发的生态护林员管护合同,与生态护林员签订了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乡政府、生态护林员、古城林场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以及聘用时间。管护合同中明 确了生态护林员的管护区域和面积均大于 500 亩,并附有生态护林员管护位置图,使护林员能够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