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洗煤厂范围内,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18)规定,识别出的所有重大危险源。3 职责3.1 厂长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负全面责任。3.2 安检科负责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建立档案、向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及日常监管工作。3.3 厂长负责保证重大危险源在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必要的设备、设施资金方面的投入。4 程序4.1术语和定义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单元: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场所,分为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临界量: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所规定的最小数量。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生产单元: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