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保证书三篇 房屋安全保证书三篇 房屋安全保证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为保障各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出租房屋名称)及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出租房屋名称)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一、甲方消防安全职责: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 2、维护(出租房屋名称)范围内公共区域(不包含各承租单元内)的消防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工作。 3、甲方在必要时,经事先通知,可对乙方的承租单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的承租单元内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及时督促乙方进行整改。在任何时候,如遇火灾等紧急情况,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而进入乙方承租单元内进行灭火,且不承担因灭火过程中应急处置而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4、对(出租房屋名称)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等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5、配合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其他执法机关对消防违法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