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公司监控管理办法 收费站 监控工作管理 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收费站监控工作管理水平,充分利用现有监控设备资源,有效发挥监控员的监督回控职能,更好的为公司收费运营管理服务,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 第二条 原则 监控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收费机电部为监控业务的日常监管部门,各收费站为监控业务的考核执行部门。 第三条 管理模式 收费机电部负责收费站监控业务的规范、指导和监督;各收费站监控人员日常管理和考核情况由各收费站具体负责落实。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收费站监控员 1.负责当班期间勤务、交通管制、突发事件等指令及信息的上传下达; 2.负责审核、回控收费现场特殊车辆,及时抓拍各类突发事件; 3.负责监督收费现场员工纪律及违规操作; 4.负责监控室机电设备运行过程中的故障上报工作; 5.负责将治超现场特殊车辆及特殊情况及时上报治超负责人或值班站长; 6.定期查看录像记录,发现有断点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