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3 附件 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 年)实 施 情 况评 估 技 术 指 南二一三年三月 4 目 录一、评估依据 .5二、工作目标 .6三、评估原则 .7四、评估主体与对象 .7五、评估程序 .7六、评估内容与方法 .8七、评估报告与最终成果 .10八、工作安排 .11附 1 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12附 2 评估报告相关附表 .17附 3 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19附 4 定量评估指标的定义、计算方法及计分办法 .22附 5 定性评估条目 .30 5 一、评估依据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与原卫生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全国城市饮用水水
2、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环发 201063 号)精神,按照国家级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环境保护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省(区、市)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评估。(一)关于印发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进一步将相关责任分解落实到省(区、市)内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认真做好规划实施工作。(二)规划要求: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分别在 2012、2018 年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及时了解规划实施情况、发现并解决相关问题,
3、提出项目增补建议,判断、调整和论证规划实施后续方案。(三)关于印发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年)项目清单的函(环办 函2010 579 号,以下简称项目清单)要求:各地根据水源保护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规划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和完善相关项目前期工作,充分论证各工程建设的必要性、技术经济可行性和建设规模等,严格按建设程序立项审批和组织实施。具体落实情况作为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四)国家级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要求:国家级 6 专项规划实施过程中,编制部门要加强跟踪监测,应适时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审批机关提交评估报告。二、工作目标掌握规划分解落实和目标任
4、务完成情况,总结分析规划实施成效与经验,进一步统筹、促进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做好相关规划的协调和衔接。评估工作主要目标如下:(一)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实施情况,重点阐明截至 2012 年底规划目标、指标、任务、资金、保障措施完成情况。客观评价项目清单中项目立项、调整及撤销等具体落实情况。汇总分析规划资金投入与来源信息,评估规划资金保障情况。(二)预测 2015 年规划目标、指标及任务完成情况,资金到位水平,分析目标可达性。(三)明确下一步规划实施重点,提出完善建议,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 1、分析规划在不同省(区、市)实施的差异,分析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资源
5、利用方式和环境保护等形势变化对规划实施的影响。2、总结 规 划 实 施 经 验 ,剖 析 存 在 的 问 题 。分 析 规 划 及 项 目清 单 实 施 情 况 对 规 划 目 标 、指 标 实 现 的 推 动 作 用 与 效 果。3、设计论证规划后续实施方案,提出规划实施、项目调整和增补的建议,提出完善相关机制、制度与政策的对策。 7 (四)构建和完善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建立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技术方法体系,完善评估长效机制。三、评估原则(一)对照规划,全面评估对照规划指标、重点任务及项目清单涉及的工程和资金投入等内容,将水源水质状况、保护区划分与管理、一级保护区整治、水源地监管能力等规划指标
6、、重点任务、工程及资金落实、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进展情况作为评估重点,全面分析规划分解落实情况。(二)定量评价,定性评估对主要规划指标、重点任务、工程及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定量评价;对年水质监测情况、规划资金筹措方式及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进行定性评估。(三)求真务实,利于对比保 证 评 估 标 准 的 一 致 性 、评 估 数 据 的 真 实 性 、评 估 结 果 的 可 比 性 ,确 保 各 地 评 估 方 法 的 科 学 性 ,数 据 、结 果 的 公 平 、公 正 性 。四、评估主体与对象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由环境保护部组织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
7、门配合。规划评估的对象是 31 个省(区、市)人民政府,重点评估规划实施进展情况。五、评估程序 8 通过培训、研讨及座谈等方式,讲解规划评估技术方法,统一工作思路,督促指导各省(区、市)结合实际,按照评估报告大纲(见附 1)要求,编制辖区评估报告(后附定量评价指标数据表等内容)并上报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部指导各省(区、市)汇总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结果,商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完成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向国务院汇报并适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六、评估内容与方法(一)评估内容1、规划基础资料汇总分析。统计各省(区、市)纳入规划中的饮用水源地 1水量,水源地与保护区调整等基础信息;统计项目清单中各类饮用水源
8、地保护工程以及依据水源地保护需要而新增或调整的项目,相应的基础资料包括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及来源、项目目标和作用等,并分别汇总已立项、调整及新增的项目数量。 规划基础资料与数据汇总的格式和要求详见附 2。2、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评估。通过水质评价,核定截止至 2012年底各省(区、市)达标水源地个数、达标供水量、达标服务人口数等,划定保护区水源地个数、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面积、具备常规监测能力的城镇个数、具备特定项目监测能力的城镇个数。评估已实现、能够实现、 难以实现的规划目标。 规划目标完成认定与数据汇总的1备注:对已废弃或工程内容已不存在(由于水源地调整、保护区重新划分等原因)的水源地,将水源地调
9、整及保护区重新划分涉及的项目及投资纳入评估中,并将由此新设立的项目工程及投资纳入评估中,项目目标与水源地调整、保护区重新划分的目标相一致。 9 格式和要求详见附 3。3、规划落实情况定量评价、定性评估与评分计分。具体包括主要规划指标完成率、规划重点工程完成率、规划资金到位率、规划资金筹措方式、重点任务实施进展情况、水质监测现状、规划实施保障等七个方面。其中前三个为定量评价指标,参与评估计分;其余为定性评估条目,定性评估条目仅作为各地调查了解和评估自查报告撰写的重要参考,不作为评估计分的依据。依据规划,主要规划指标包括水质达标的水源比例、水源保护区划定完成率、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清拆率、常规监测指
10、标覆盖率和特定监测项目完成率 5 项指标;规划重点工程包括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一 级保护区整治、二级保护区点源整治、非点源污染防治、水源地生态修复与建设、监测能力建设、信息管理能力建设、应急能力建设 8 类工程。定量评价指标的定义、计算方法及计分办法见附 4,定性评估条目的填写内容和要求见附 5。(二)评估数据和资料来源评估数据主要来源于环境保护部门的统计、监测及核查数据;各相关部门统计、年报数据;各省(区、市)评估、监测及统计数据;国家专项规划评估、检查及调查数据等。(三)评估方法评估通过自查、抽查、实地调研、数据验证等方式进行,采用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技术方法。 10 定量评价指标(
11、见附 4)是规划实施情况评估的重点。要分析各项评估指标的现状、差距及原因,依据附 4 中计分办法评估得分,并预测 2015 年定量评价指标可能达到的水平。定性评估条目(见附 5)主要用于评估报告编制过程中需要或可能涉及的分析要点。定性评估条目由各地报告给各省(区、市)环保厅汇总报告时参考,辅以实地调研、督察检查和专家咨询等方式确定。定性评估条目分成“较 好、一般、较差”三个档次,各地可结合定性评估条目的实际情况确定评估结果。七、评估报告与最终成果评估报告以规划实施情况分析为主,兼顾分析与规划内容密切相关的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应明确规划对本省(区、市)饮用水源保护的目标要求,特别是近期的定
12、量要求,并与本省的“饮用水水源 环境保护规 划” 进行对比,有差异的要做出重点 说明,并逐一分析实施与执行情况。评估报告要做好与本省(区、市)“饮用水水源 环境保护规划” 及其他专项规划评估工作的衔接。定量评价及定性评估指标原则上以规划文本为主,不改变规划文本表述和要求。各省(区、市)特征性的目标指标等也应纳入评估内容,统一进行评估。评估重点为定量评价指标,特别是规划确定的水质和管理目标,突出规划近期目标的可达性分析。通过对规划实施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的分析,预测规划近期目标的可达性。定性评估条目只作为定量评价指标可达性分析的参考依据,服务于评估报告文 11 本的编制。各省(区、市)评估报
13、告应附相应的数据表和参考文件。评估报告、定量评价指标分析表、定性评估条目分析表及参考文件是评估的最终成果,评估报告重点就目标指标可达性、措施有效性进行分析评估。全面深入分析评估相关数据,得出实施情况评估结论,总结规划重点工程及项目的实施成效,查找存在的差距、识别问题并分析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规划调整及后续实施工作部署等对策建议。八、工作安排环境保护部统一组织,按照“城市自查评 估、省级汇总分析、国家综合评估” 的方式进行 评估,并加强与国 务院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技术支持工作。1、2013 年 1-2 月,完成 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技术指南、数据汇总软件与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14、。2、2013 年 34 月,就评估程序、内容及方法等开展技术培训,明确评估重点要求。3、2013 年 56 月,各地开展辖区规划评估工作。4、2013 年 78 月,各地上报审核评估数据库,各省(区、市)汇总评估技术成果并上报。5、2013 年 910 月,在各省(区、市)评估技术成果的基础上,开展现场检查及核查,汇总形成全国评估技术成果,完成规划评估报告初稿。6、2013 年 1112 月,汇总分析全国评估技术成果,完成规划 12 评估报告的审定。附 1 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20 年)XX 省(区、市) 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编制大纲第一章 水源基本情况及规划要求(一)本省(区、市)(下同)水源地基本情况(饮用水源名称、水源类型、取水量、服务人口、服务年限等)(二)规 划 的 任 务 要 求 (规 划 中 目 标 与 任 务 相 关 内 容 阐 述 )第二章 规划实施情况(一)规划对本省(区、市)的要求(主要包括主要规划指标、重点工程及规划总投资情况)(二)规划组织实施情况(三)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安排、工作、进展、主要做法)(四)规划实施评估的技术方法和数据来源(五)规划实施总体进展、与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