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城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1目 录第一章 总则 . 2第二章 功能定位和规模 . 3第三章 规划结构和土地使用规划 . 3第四章 单元划分 . 5第五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 . 7第六章 道路与交通设施规划控制 . 11第七章 绿地与广场规划控制 . 14第八章 城市设计 . 15第九章 土地使用规划控制 . 17第十章 建筑规划控制 . 19第十一章 场地竖向控制 . 20第十二章 市政公用设施控制 . 20第十三章 地下空间规划控制 . 24第十四章 综合防灾规划 . 25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措施 . 27第十六章 附则 . 29第十七章 附表 . 30临城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2第一
2、章 总则第一条. 规划目的为落实临城县城区总体规划意图,统筹安排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开发建设,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促进中心城区的可持续发展,特编制临城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15)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2006) ;4、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5、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 2011) ;6、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 2002 年版) ;7、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GB50220-2002;8
3、、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 号;9、 开发区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实施细则(试行) 冀国土资发(2015)11 号;10、 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 (试行) ;11、 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12、 邢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 ;13、 河北省临城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 年) ;14、 关于规范城市总体规划中消防规划编制要求的通知 ;15、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GB50442-2008) ;16、 河北省关于加强空间管控塑造县城风貌特色的指导意见冀建规(2013)21 号;17、 河北省主要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2 版) 冀国
4、土资发201268 号;18、 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建城2015129 号;19、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20、 城市电力工程规范GB50293-2014;21、 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5)27 号;22、最新临城县市政公用设施各专项规划和综合防灾规划;23、临城县其它相关规划及社会经济自然资料等。第三条. 规划期限与河北省临城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规划期限相互协调,确定规划期限为:2015-2030 年。第四条. 规划原则1、落实总规、协调相关规划的原则;2、适应职能、统筹配置设施的原则;3、合理控制、集约发展土地的原则;
5、4、加强引导、增强特色品质的原则;5、远近结合、明确近期建设的原则;6、保护自然、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7、依法编制、探索先进方法的原则。第五条. 规划理念1、显山露水、水绿相拥;2、文化传承、旅游经营;3、组团布局、节约发展;4、设施完善、生态宜居。第六条. 规划任务1、落实总体规划意图;2、细分总规总量分解;3、加强公共政策属性;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关系:(1)对于三大设施和资源环境等涉及公共利益的管制,要更深更细更加刚性;对于主要由市场配置的内容通过制定规则和把握总量进行调节,要有所弹性,不宜规定的过死。临城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3(2)就是把握好远期目标和近期现实之间的关系。对于远期实施
6、的街区不做过细的规定,对于近期重点实施的街区进行细化研究。(3)充分协调好控规与其他专业规划的关系。(4)采用城市设计的理念,从整体风貌、空间尺度等方面入手,强化城市整体景观风貌特色的塑造;研究一种适应本地丘陵城市的规划手法,实现城市的愿景与抱负。第七条. 规划强制性内容本规划强制性内容以下划线的形式,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明确和落实。第八条. 规划效力本规划适用于规划范围内各类用地开发与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做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规划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应当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第二章 功能定位和规模第九条. 目标定位“山水生态、宜居宜业、
7、旅游服务功能复合的冀中南生态园林城市” 一个山水生态城山水是临城的灵魂,突出山水特色,打造山水主题;一个宜居宜业城居住是城市发展的载体,依托城市中心、城西片区和城北片区,建立高品质的生活环境,提供崭新的生活方式;将县城工业园区一区、工业园区二区作为城市经济腾飞的双翼,打造宜居宜业的临城县。一个旅游休闲城将临城县打造成为全国知名旅游城市、北方生态休闲旅游圣地,着力完善旅游服务以及休闲度假功能,建立新型生态都市产业。第十条. 规模控制规划预测至 2030 年,中心城区规划人口 11.3 万人,城镇建设用地 12.4 平方公里。第三章 规划结构和土地使用规划第十一条. 规划结构落实总体规划发展意图,
8、强化组团间生态隔离的作用,规划形成“一心、两轴、四水、五组团”的总体结构,引导各片区有序建设。1、一心位于人民大街与临城大道交汇处附近,形成县城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强调城市中心的公共服务职能和混合多元开发导向,打造城市的公共服务中心和市民公共活动中心。在行政中心周边集聚发展文化娱乐、商业商务和医疗卫生设施,并布局交通枢纽和城市公园。2、两轴依托人民大街和岐山湖大道形成城市两条主要发展轴线。人民大街发展轴线:沿人民大道打造城市公共服务轴,串联起新城核心、城北中心。结合南北向的绿带,布局商业、文化娱乐、医疗卫生以及社会服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引导新城区的南北向拓展。岐山湖大道发展轴线:沿岐山湖大道打造城
9、市发展轴,东西向贯穿老城区和新城区,串起老城中心和新城核心。3、四水依托泜河、小槐河、南水北调和小槐河支流水系,打造城市滨水特色轴线,形成四水绕城的水系景观结构。4、五组团城西组团、新城组团、城北组团、县城工业园一组团、县城工业/教育二组团。依托特色中心的片区发展,并结合基础性居住组团、战略性工业园区形成五个特色功能组团的联动发展。第十二条. 控规对总规的主要反馈(一)公园绿地1、保留现有绿化成果临城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4保留临泉东路与平安街交叉口公园绿地(望湖园) 。保留岐山湖大道与大通街交叉口两处街头绿地(德源园 3700 平方米和德馨园 3024 平方米)保留幸福路与大通街交叉口民心
10、园,面积 2340 平方米。2、规划拟新增公园绿地规划在友谊北街与忠信路交叉口东北角增加街头公园一处,占地面积 18040 平方米。规划在岐山湖大道与富强街交叉口增加街头公园一处,占地面积 14071 平方米。规划在建设大街与岐山湖大道增加街头公园一处,占地面积 8824 平方米。大通街与府前街交叉口、大通街与岐山湖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兴临大街与岐山湖大道交叉口西南角规划街头游园。岐山湖大道与兴临大街交叉口东北角、与太行大街交叉口西南角和西北角规划街头游园。临城大道与太行大街交叉口西北角规划街头游园。临城大道与文化大街交叉口西北角、与兴临大街交叉口西北角规划街头游园。朝阳路与太行大街交叉口设街头
11、游园。70 号地块东南角规划街头绿地。同时,在公园面积统计中,将部分公园内水域统计在内,达到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0 平方米以上的要求。(二)增设体育活动中心按照临城县城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专题研究,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居住区级中心内应配置体育活动中心。考虑城北组团欠缺,故规划在城北组团配置一处。41 号地块规划为体育公园用地。(三)增加城市支路,保留圣泉路等。(四)增加公共停车场。规划期末城区人口 11.3 万人,公共停车场按标准每人 0.8-1设置,机动车停车场的用地取 90%,停车泊位数约为 3400 个。根据城区总体规划,共规划路外公共停车场 14499 平方米,约 480
12、 个车位,其余需采用路内停车方式,与有效缓解交通,让路于民的理念相差较远,顾需增加停车场。规划拟新增公共停车场 3 处,一处位于临城大道与友谊街交叉口东北角,面积 8424 平方米,主要服务与县医院、周边办公设施、商业等;一处位于西部城区普利寺街与临泉西路交叉口,占地面积 7434 平方米,主要服务于综合市场、公园;一处位于忠信路与平安北街交叉口,占地面积 4016 平方米,主要服务于城北组团中心。(五)对总体规划确定的消防站面积进行调整根据河北省建设厅和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城市总体规划中消防规划编制要求的通知 ,普通消防站用地面积不应小于 6800 平方米,特勤消防站用地面积
13、不应小于 9900 平方米,其相应的辖区面积一般不应大于 7 平方公里。规划对总体规划确定的三处消防站进行面积调整,满足 6800 平方米要求。第十三条. 用地布局(一)居住用地1、发展目标、策略规划创建宜居城市,全面提升住宅建设水平,提供优良的居住环境;构建和谐社区,建设多种类型的住房,满足多元人群的住房需求,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以满足城市居民多层次的住房消费需求为导向,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分类制定发展政策,重点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2、居住用地规划规划总居住用地面积 485.80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量的 39.18%。现状新建的以多层、高层住宅为主的居住用地,规划
14、全部保留其用地性质,与之相关的旧区改造过程中,要注意与之相协调,使之有机联系。居住开发一方面增强新区开发,容纳新增人口,同时逐步疏解旧城区人口,另一方面,加快城区旧城改造步伐,对原有居住条件较差的城中村进行改造。规划共形成三个居住区级中心,四个小区级中心,根据居住区配建标准对各级中心进行设施建设。3、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房(包括廉租房) 、限价商品房。新建保障性住宅选址主要集中在城北片区和新城核心片区内。(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137.78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11.11%。规划形成“城市级-片区级/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
15、三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城市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中心位于临泉路-人民大街交叉口周边地块。临城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5城西片区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基本保留现状,主要沿临泉西路布局,规划为片区级设施;城北片区的公共设施中心位于忠信路与人民大街交叉口。各类公共设施用地可在中类范围内的小类间相互兼容建设。位于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设施用地可兼容市政设施、环卫设施建设。规划旅游服务中心两处,一处位于西部老城区,普利斯塔周边,结合中式仿古商业建设;另一处位于新城区临泉东路与玉泉街交叉口东南角。(三)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 57.55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4.64%。城市级
16、中心:主要沿临泉西路和临泉东路布局,采用商业综合体城市和商业街模式,布局大型商业设施。主要包括综合商业中心、旅游服务中心和区域专业市场。片区级/居住区级商业中心:根据各居住区服务对象、地理位置的特点,采取集中或沿街布局的方式,建设项目及规模参考居住区公共设施标准确定。(四)工业与物流仓储用地工业类型主要以一类工业为主,工业占地面积 105.75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8.53%。工业与物流仓储向工业园区集中。工业类型主要以食品加工、新兴产业为主。(五)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总面积 222.99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17.98%。道路系统按对外交通道路、主干道、次干
17、道、支路进行布局。进一步确定道路红线、路由位置、断面形式等,如有必要,控规增设街区路。支路和街区路分级不明显,按照同一级次道路进行规划。(六)绿地与广场用地布局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 173.90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14.02%。第四章 单元划分第十四条. 规划控制体系按照“控制单元街坊(地块) ”分别进行规划控制和引导。层次 控制内容 管理方式控制单元人口规模、主导功能、建设用地规模、道路交通设施、绿地、公共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配置、开发强度控制、“五线”划定规划编制的基本单元街坊地块重点单元具体分解街坊控制指标和引导地块建设,确定地块性质、引导指标等方面内容指标控制的引导第十五条.
18、 单元控制内容单元控制内容,主要包括核心控制内容和一般控制内容两部分。(一)单元核心控制内容为本次控规刚性控制内容1、单元用地主导属性与开发容量总体控制;2、非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控制指引;3、 “五线”控制。(二)单元一般控制内容1、城市设计引导;2、地块图则指标。第十六条. 控制单元划分原则1、功能明确;2、地域完整;3、界线稳定;4、规模适宜;5、编码统一。第十七条. 单元划分共划分为 12 个控制单元,其中城西组团 3 个,新城组团 5 个,城北组团 2 个,县城工业园组团 2 个。临城县控制单元划分表序号组团名称 控制单元 四至边界建设用地面积(公顷)1 城西组团 CX-A 东至兴
19、临大街,西至新开路,南至汦河大道,北至规划北边界 96.18临城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6序号组团名称 控制单元 四至边界建设用地面积(公顷)CX-B 东至太行大街,西至兴临大街,南至天台山路,北至规划 北边界 173.56CX-C 东至文化大街,西至市场街,南至临城大道,北至长征路 69.17XC-A 东至玉泉街,西至太行大街,南至朝阳路,北至槐南路 118.35XC-B 东至人民大街,西至玉泉街,南至临泉东路,北至通镇路 58.63XC-C 东至人民大街,西至玉泉街,南至朝阳路,北至临泉东路 70.30XC-D 东至运河西街,西至人民大街,南至临泉东路,北至通镇 路 122.272新城组团
20、XC-E 东至运河西街,西至人民大街,南至丹霞路,北至临泉东 路 152.40CB-A 东至人民大街,西至太行大街,南至槐北路,北至忠勇路 136.023 城北组团 CB-B 东至运河西街,西至人民大街,南至槐北路,北至忠勇路 70.20 4县城工业园一组团YQ-A 东至规划东边界,西至运河东街(经一路),南至通镇路,北至工业园路 94.995县城工业园二组团YQ-B 东至规划东边界,西至运河东街(经一路),南至岐山湖大道,北至槐南东路 118.05第十八条. 地块划分及编码以控制单元为依据,进一步划分地块。地块划分考虑的因素包括:用地性质的单一性,土地权属关系以及便于土地出让。本次规划用地边
21、界按照地形测量图、已批项目边界及用地权属,并参照现场情况划分地块并测算地块面积,在建设项目规划管理阶段若需核实保留和在待建地块的用地界线、用地面积,应以权证登记的数据作为项目行政许可的依据。城西控制单元代号 CX;新城控制单元代号 XC;城北控制单元代号 CB;园区控制单元代号 YQ。CX-A 代表城西 A 控制单元。地块编码延续城区原有编码形式,每个街坊内采用数字形式,如“1-01”表示“1 号地01 地块” 。第十九条. 控制单元主导功能与规模各控制单元主导功能、限制功能表序号 组团名称 控制单元 主导功能 限制功能CX-A 居住生活 工业生产、仓储物流CX-B 居住生活 工业生产、仓储物
22、流1 城西组团CX-C 传统文化保护、居住生活 工业生产、仓储物流XC-A 生态廊道、居住生活 工业生产、仓储物流XC-B 居住生活、行政办公 工业生产、仓储物流XC-C 行政办公、居住生活 工业生产、仓储物流XC-D 居住生活 工业生产、仓储物流2 新城组团XC-E 行政办公、居住生活 工业生产、仓储物流CB-A 居住生活、配套服务 工业生产、仓储物流3 城北组团CB-B 居住生活 工业生产、仓储物流4 县城工业园一组团 YQ-A 工业生产 居住生活5 县城工业园二组团 YQ-B 工业生产、教育科研 居住生活第二十条. 人口容量至 2030 年中心城区人口容量达到 11.3 万人。各控制单元
23、人口容量表序号 组团名称 控制单元居住用地面积(公顷)(含养老居住设施) 人口容量(万人)CX-A 51.11 1.3CX-B 82.62 1.6CX-C 27.79 0.61城西组团小计 3.5XC-A 41.79 1.1XC-B 29.03 0.6XC-C 9.08 0.3XC-D 66.65 1.5XC-E 49.77 1.32 新城组团小计 4.8CB-A 72.26 1.55CB-B 47.83 1.33 城北组团小计 2.854 县城工业园一组团 YQ-A 0.005 县城工业园二组团 YQ-B 6.55 0.15临城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7小计 0.15合计 485.80 11
24、.3 第五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第二十一条.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城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按城市级/居住区-小区 -组团几级进行配置。居住区级以下(含居住区,下同)公共服务设施分为八类(1)教育;(2)医疗卫生;(3)文化娱乐;(4)体育;(5)商业金融服务;(6)社会福利与保障;(7)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8)市政公用。第二十二条.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新建居住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应按照居住区级以下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一览表执行;旧区改造中居住区各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参照本标准执行,确实难以实现时,可差别配置,但不得低于本标准的 70%。当居住人口规模介于居住区、居住小区之间时
25、,应按居住小区级标准配置所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并应根据需要选配居住区级标准的部分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一)基础教育设施配置中学规划一览表序号 组团名称控制单元位置 占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CX-A 岐山湖大道与大通街交叉口东北角 25234 保留CX-B 岐山湖大道与文化大街交叉口西南 角 109230 保留1 城西组团CX-CXC-AXC-BXC-C 平安街与天台山路交叉口西南 86595 新建XC-D2 新城组团XC-ECB-A3 城北组团CB-B4 县城工业园 一组团 YQ-A5 县城工业园 二组团 YQ-B 中兴大街与纬一路交叉口两侧 376021 新建小学配建一览表临城县城控制性详细规
26、划 文本8序号 组团名称控制单元人口容量(万人)规划要求CX-A 1.3 第一小学搬迁至原实验小学CX-B 1.6 保留原第二小学1 城西组团CX-C 0.6 保留原东街小学XC-A 1.1XC-B 0.6XC-C 0.3XC-D 1.5 规划新建 24 班小学一所,学生 1080 人2 新城组团XC-E 1.3 规划新建 24 班小学一所,学生 1080 人CB-A 1.55 规划新建 24 班小学一所,学生 1080 人3 城北组团CB-B 1.3 规划新建 24 班小学一所,学生 1080 人4 县城工业园一组团 YQ-A5 县城工业园二组团 YQ-B 0.15幼儿园配建一览表序号 组团
27、名称 控制单元人口容量(万人)幼儿数量 规划要求CX-A 1.3 390 设置6班幼儿园1所,9班幼儿园1所CX-B 1.6 480 保留县直幼儿园13班,并设置6班幼儿园2 所1 城西组团CX-C 0.6 180 设置6班幼儿园1所XC-A 1.1 330 设置 9 班幼儿园 1 所XC-B 0.6 180 设置 6 班幼儿园 2 所XC-C 0.3 90 XC-D 1.5 450 设置 6 班幼儿园 3 所2 新城组团XC-E 1.3 390 设置 6 班幼儿园 1 所,9 班幼儿园 1 所CB-A 1.55 465 设置 6 班幼儿园 1 所,9 班幼儿园 1 所3 城北组团CB-B 1
28、.3 390 设置 6 班幼儿园 1 所,9 班幼儿园 1 所4 县城工业园一组团 YQ-A5 县城工业园二组团 YQ-B 0.15 45 设置 3 班幼儿园 1 所标准化小学建设用地面积一览表序号 规模 占地面积(平方米) 服务人口(万人) 备注1 18 班 16200 1.52 24 班 21600 1.523 30 班 27000 22.5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 20 平方米4 36 班 32400 2.53幼儿园用地面积一览表序号 规模 占地面积(平方米) 服务人口(万人) 备注1 6 班 2700 0.61 9 班 4050 0.70.92 12 班 5400 1.01.23 15 班
29、6750 1.31.5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 15 平方米注:原则上 6 班以下及 15 班以上规模幼儿园。(二)县级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规划1、县级文化娱乐设施CX-B 控制单元新建一处,位于临泉西路与建设大街交叉口东北,占地面积 9529 平方米;CX-C 控制单元新建一处,位于兴临大街与临泉西路交叉口西南,占地面积 2279 平方米;XC-C 控制单元新建一处,位于临城大道与玉泉街交叉口东北角,占地面积 36716 平方米;CB-A 控制单元新建一处,位于平安北街与忠信路交叉口东南,占地面积 15653 平方米。2、县级体育设施CX-B 控制单元新建一处,位于文化大街与岐山湖
30、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占地面积 28929平方米;XC-C 控制单元新建一处,位于天台山路与平安街交叉口西南角,占地面积 27060平方米;CB-A 控制单元新建一处,位于平安北街与忠信路交叉口东南,占地面积 9434 平方米。3、县级医疗卫生设施CX-A 控制单元新建一处,位于市场街与临泉西路交叉口西南角,占地面积 4502 平方米,CX-B 控制单元保留现状医疗卫生设施,位于文化大街与临泉西路交叉口东北角,占地面积 24626 平方米,新建一处,位于临城大道与太行大街交叉口西南角,占地面积 37346平方米;CX-C 控制单元新建一处,位于市场街与临泉西路交叉口东南角。占地面积 9020平方米
31、;XC-E 控制单元在建县医院,位于临城大道与友谊街交叉口东南,占地面积 81094平方米;CB-A 控制单元新建一处,位于平安北街与忠信路交叉口东南,占地面积 13287 平方米。(三)居住区级别、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规划确定临城县城区居住区/小区级配套设施形成“ 三+ 四”的布局结构,即三个居住区临城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9中心、四个小区中心。其中城西组团居住区中心一处,小区中心一处;新城组团居住区中心一处,小区中心两处;城北组团居住区中心一处,小区中心一处。各控制单元内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序号 组团名称控制单元居住区中心 小区中心CX-A公安派出所() 文化活动站()社区体育中心()社区
32、服务站()社区警务室()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养老()老年人服务(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厕所()2 处幼儿园()2 处环卫工人作息场()CX-B文化活动站()体育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厕所()3 处幼儿园()3 处1 城西组团CX-C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服务)中心()综合市场公共厕所()1 处幼儿园()1 处XC-A 基层市政、环卫 机构() 公共厕所()2 处幼儿园()1 处XC-B 综合市场 公共厕所()1 处幼儿园()2 处XC-C文化活动站()体育活动中心()公共厕所()2 处2 新城组团XC-D文化活动站()社区体育中心()社区
33、服务站()序号 组团名称控制单元居住区中心 小区中心社区警务室()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养老()老年人服务(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厕所()3 处幼儿园()3 处环卫工人作息场()XC-E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老年人活动(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站()社区体育中心()社区服务站()社区警务室()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养老()老年人服务(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厕所()2 处幼儿园()2 处环卫工人作息场()CB-A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公安派出所()文化活动站()体育活动中心()老年人活动(服务)中心()社区卫
34、生服务中心()综合市场基层市政、环卫机构()公共厕所()3 处幼儿园()2 处3 城北组团CB-B文化活动站()社区体育中心()社区服务站()临城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10序号 组团名称控制单元居住区中心 小区中心社区警务室()社区居委会()社区养老()老年人服务(活动)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厕所()2 处幼儿园()2 处环卫工人作息场()4 县城工业园一组 团 YQ-A 公共厕所()2 处5 县城工业园二组 团 YQ-B 幼儿园()公共厕所()2 处注:()为必设项目。居住区 级、小区 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一览表配置要求分类 序号 项 目 内 容建筑面积(/处)用地面积(/处)区级
35、小区级组团级配置标准1文化活动中心()图书阅览、科普教育;网吧、球类、棋类活动、科技活动、各类艺术训练班及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人学习活动用房及场地等40008000800015000 每个居住区(35 万人)应配置 1 处;其中,青少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按 100-200/千人控制,用地面积按 240-300/千人控制;青少年、老年设施不得设在地下。文化娱乐设施2文化活动站()书报阅览、书画、文娱、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重点考虑青少年和老年人的活动需求400600 400800 每个居住小区(0.71.5 万人)应配置1 处;其中,青少年活动站建筑面积按20-30/千人控制,用地面积按 40-
36、60 /千人控制;青少年、老年设施不得设在地下。体育设施 3体育活动中心()包括居民室外健身场地、慢跑道、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小型足球场、健身房等及配套设施450060001500020000 每个居住区(35 万人)应配置 1 处;用地面积按 300650/千人控制,建筑面积按 100-260/千人控制。宜配置60100m 直跑道和 200m 环形跑道。体育设施 4社区体育中心()居民健身场地,包括篮、排球及小型球类1000200030005000 每个居住小区(0.71.5 万人)应配置1 处;室内建筑面积可按 100260/千场地,儿童及老年人活动场地和其他简单运动设施等人、室外用
37、地面积可按 300650/千人考虑。5居民健身场地() 组团居民健身场地 170280 650950 每个居住组团(0.1-0.3 万人)配置 1处;室内建筑面积可按 100260/千人,室外用地面积可按 300650/千人考虑。6街道办事处()包括街道办事处及市政、环卫、绿化等管理用房1000150010001200 居住区人口规模较小时,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居住区共同配置 1 处;可与社区服务中心合设。7社区服务中心助残、康复保健、家政服务;计划生育宣传咨询;中介、咨询服务等8001000 可与街道办事处合并配置。8社区服务站()便民服务、社会救助、老年人服务等 200300 每个居住小区(
38、0.7-1.5 万人)应设 1处;宜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合并设置。9公安派出所() 户籍、治安管理 8701600 8701600 每个街道办事处、居住区(3-5 万人)应配置 1 处;如街道办事处人口规模较大,可根据需要确定规模和布局;宜有独立用地、院落和对外出入口;在旧城区可与其他公共建筑合设。用地面积为单独院落的用地指标。10社区警务室() 值班、巡逻等 30 每个社区(0.30.5 万人)应配置 1 处;社区人口规模较大时,可设置多处。与社区居委会合并配置时,应有独立的房间。11社区居委会() 管理、协调等 60 每 0.30.5 万人应配置 1 处,不足 1000户的应按 1000 户配置。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12物业管理用房() 建筑与设备维修、保安、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