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部值班制度 一 、交接班规定:1、 下岗值班工程人员下班前十分钟完善值班工记录本。2、 上岗值班工程人员每天在规定上岗前十分钟到达岗位。3、 下岗值班工程人员与上岗值班工程人员进行五分钟工作交接。4、 准点上、下岗,值班工程人员联合在值班室对上、下班员工进行点到,检查员工仪容,仪表,并监督员工亲笔在签到表上签名,如有代签或漏签,提前签到的值班工程人员负全责。5、 点到后由下班值班工程人员交待遗留工作及完成项目。6、 上岗值班工程人员安排工作、工程分工及注意事项。7、 下班工程人员如遗留工作需交待清楚,由下岗值班工程人员负全责。已交待事项由上岗值班工程人员跟进。(一切由交接班记录为准)二 、值班室维修调度规定:1、 值班工程人员接听电话报修和投诉后必须立即将内容记录在册,并按此合理调配员工进行维修和处理工作。2、电话申报工程维修后,电话通知相关部门维修的结果,如已修请相关部门消单,待料或需推迟完成的知会相关部门,以当班回复为时限,并在登记本记录,知会部门员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