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规范 xx 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 能源)设计变更、审核及签证办理工作流程,保障上下游环节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xx 能源、xx 能源控股公司、子公司及受托 xx 能源管理单位设计变更管理。 1.3 定义 1.3.1 设计变更是指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发起,由项目实施单位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经项目实施单位交由承建商施工的涉及结构功能、建筑功能、材料变动等内容的技术经济文件。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承建商申报的设计变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确认的书面资料,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 1.3.2 一般设计变更:不涉及变更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的变更事项。例如图纸尺寸差错更正、图纸有变化,原材料及设备的代用等,或变更费用小于 5 万元。 1.3.3 重要设计变更:一是变更设计原则和设计标准,改变工艺流程,扩大建设规模、总图,变更主要结构、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