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员工宿舍建设指导意见 工业企业员工宿舍建设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适应我市经济.发展需要,加强和规范工业企业用地管理,多渠道解决企业职工住宿问题,缓解城市治理压力,推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工业企业厂区内配建员工宿舍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民为本、为企服务的原则,通过制定工业企业厂区内配建员工宿舍的准入条件和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员工宿舍建设管理,满足工业企业员工住宿和生活需求,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准入条件 工业企业提出在厂内配建员工宿舍的,在符合各项规划的前提下,应当满足以下准入条件: (一)依据 AA 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分类,属于 A 类、B 类企业的; (二)单宗用地面积达到 30 亩及以上且员工人数达到 200 人及以上的; (三)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厂区内建设员工宿舍相关要求的通知(昆政办抄202168 号)规定,对于具有较重污染源的生产加工企业、具有易燃易爆产品及工艺的企业,以及使用或产生剧毒化学品企业,厂区内不得建设员工宿舍。同时,不得在宿舍周边引进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