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造合同核算 一、建造合同有关定义解释:1、建造合同: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2、建造合同会计核算对象:施工企业按单个工程项目,而不是单个合同,确认项目成本、收入、费用。3、建造合同收入包括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4、项目预计总收入:是指预计完成全部项目可从工程发包方收回的全部价款,由合同初始收入、合同变更收入、合同索赔收入、合同奖励收入组成。 (1)、合同初始收入,是指工程承包方与工程发包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确定的合同总价款。 (2)、合同变更收入,是指工程发包方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所形成的价款,合同变更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构成合同收入:a.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b.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3) 、合同索赔收入,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于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的成本的款项。索赔款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