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开放病房管理制度根据以病人为中心的办院宗旨,遵循我国精神病院实行开放管理的发展方向,为了尊重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以更好地回归社会,我中心特设立精神科开放病房。根据开放病房的特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一、护士长负责病房管理工作,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予以协助。二、成立病人管理委员会,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病人管理工作。三、病人实行开放式管理。入住病房后,由患者家属负责对患者进行全天24小时连续不断的陪护,承担患者的全部监护职责。在患者住院或留院观察期间,患者的主管医务人员可在患者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同意患者陪护人员带领患者离开病房,并须在每天规定的时间内来院接受必要的治疗。四、病历应妥善管理,不得随意借出,非本病房医护人员不得擅自翻阅。护士长、主管护师定期检查病历和记录情况。五、病房内药厨要加锁,认真清点固定药品数,仔细交接班。急救药品应单独存放,药品用后要随时补齐。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如有发现有沉淀变质、标签不清者,应停止使用。六、医护办公室、治疗室、配餐室、隔离室、备用室应随时上锁。日常所用杂物,应有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