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公司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为确保公司核心人力的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本着双向选择的原则,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 辞职程序 (一)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提出书面辞职报告 (二)正式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辞职报告。 (三)部门部长到人事管理部领取员工辞职报告书 (四)部门部长审批后交人事管理部,人事管理部审议后呈主管人事副总和总经理审批裁决 (五)人事业务部将审批结果告知部门长。 第二条. . 审批原则 (一)部门部长在接到员工辞职报告书后,应本着对部门高度负责的态度,找其谈话,对表现优秀,具特殊技能员工,应尽力挽留 (二)对员工辞职所缺岗位,在未招到适合人员之前,由所在部门长内部调剂。 (三)部门人员的流失率将纳入部门长个人考核。 第三条. . 物品上交 部门长在员工离开公司前,应负责将下列物品收回上交 个人工号牌。 个人工作服 个人所用办公 PC、高价值办公用品。 个人所持公司文件、图纸、拷贝资料 个人所持桌、柜等钥匙,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