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表2:2016-2017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项目考核评分细则考核指标序号考核要点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项目法人质量管理(22分)1质量管理机构项目法人应在工程开工前组建完成。项目法人应有适应工程建设需要的内设质量管理机构,管理人员满足工程建设要求。项目法人应落实内设机构质量责任和质量管理岗位责任,明示质量责任主体和责任人。51、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的,扣2分。2、项目法人无内设质量管理机构的,扣1分。3、项目法人内设质量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扣1分。4、未落实内设部门和岗位质量责任的,扣1分。2质量监督手续工程开工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21、工程开工后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扣2分;先开工后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扣1分。3质量管理制度项目法人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工程质量管理。51、未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的,扣5分。(1)质量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的,扣1.5分。(2)质量保障措施缺乏针对性的,扣1.5分。4参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