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21-年)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1 年)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动全省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共.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23 号)、民政部等 9 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民发202121 号)、吉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近年来,我省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殡葬改革举措,精心组织实施殡葬专项行动,积极稳妥推进殡葬事业发展,坚持惠民殡葬、绿色殡葬、文明殡葬、创新殡葬,全省殡葬管理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殡葬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推动殡仪馆(火葬场)、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骨灰树葬区和海葬纪念设施建设。全省现有殡仪馆(火葬场)47 个,经营性骨灰公墓 52 座,农村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 60 座,市、县骨灰树葬区 1 个。新建或改扩建德惠市、磐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