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结论与对策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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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1 第十 九 章 结论与对策建议 19.1工程概况 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拟建 三期 扩建项目 ,位于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胜利围垦、 垃圾焚烧发电厂 原 一、二期 工程 厂区 东 侧,占地面积约 4.0405hm2。三期 扩建项目 垃圾处理总规模为 1800t/d,工程分两阶段建设, 前 阶段建设二条焚烧线,建设规模为2 台 600t/d 逆推 式机械炉排炉 +115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日处理垃圾量 1200t/d。本 期 扩建项目 (三 期 后阶段) 主要 建设内容 为 : 在主厂房中安装一条 600t/d “逆推 式机械炉排炉 +115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生活

2、垃圾焚烧生产线 ; 同时 , 在主厂房中 设 “医疗垃圾 处理车间 ”, 规模设计 日处理 5t/d, 在厂区西北面 建设一条规模为 300t/d的 污泥干化处理生产线 。 本期项目建设总投资 23202.89万元,其中焚烧生产线投资 15357.21万元,医疗垃圾工程投资 1113.95 万元,污泥干化工程投资 6731.73 万元; 其中环保投资 3470万元,占总投资的 14.9%,全厂新增劳动定员 67人,其中 3#焚烧线 14人,增加医疗垃圾一期工程 30人,污泥干化一期工程 23人。 19.2主要环境问题 19.2.1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施工期间会产生 扬尘 、 污水 、噪声、

3、固废 等污染因素,如未经妥善处理,可能会对周围的居民 区 和农业 生产、池塘养殖 造成一定的影响。 但施工期造成的影响是暂时的,工程一结束,影响随之消失。在充分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的前提下,可将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19.2.2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 运营期 主要环境问题为: 垃圾贮存坑 、污泥干化处理车间、医疗垃圾处理车间 产生的 NH3和 H2S 等恶臭气体; 垃圾焚烧 燃烧过程产生的 烟气中 含有烟尘、 SO2、 NO2、 HCl、微量二噁英及重金属等 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医 疗垃圾灭菌处理尾气 、污泥干化处理尾气 对厂区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生

4、产过程中产生的 生产 废水 、生活污水 等对 周围 水环境的影响; 垃圾 燃烧 过程中产生的 飞 灰、 炉 渣处置 ; 生产过程中设备噪声等对厂区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19-2 环境风险事故对厂区周边环境的影响。 19.3工程 环境影响评估 19.3.1环境空气 19.3.1.1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评价范围内 太湖村、温东村、西温村、石码村、锦山村、塘边村、栖梧村、营边村、东庄镇、东庄村、后江村 、苏厝村、堤头村、 厝头村 、 马厂村、苏田村 等行政村居民区和 湄 洲湾自来水厂 、 东庄镇卫生院 。 19.3.1.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监测点位 , SO2、 N

5、O2、 CO、 TSP、 PM10 监测值 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氨、硫化氢 、 HCl、 Hg监测值均可满足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J36-79)的要求; Pb浓度可 达到 GB7355-87大气中铅及其无机化合物的卫生标准 要求 ;二噁英 浓度 可 达到 日本年 日 均浓度标准限值要求,评 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总体良好。 19.3.1.3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论 根据大气预测结果,本 项目建成后,在评价范围内,在 2014年全年逐日逐时气象条件下,预测本项目排放的各大气污染物浓度叠加本底值及在(拟)建项目贡献值后,SO2、 NO2、

6、PM10和 CO浓度均可满足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HCl小时浓度能满足 TJ36-79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要求; Hg、 Pb 日均浓度均低于评价标准; PCDDs 浓度低于日本年日均浓度限值;本项目排放的 上述 主要 大气污染物在该区域大气环境功能区可容纳范围内。 NH3和 H2S小时浓度预测出现网格点小 时浓度超标,最大占标率分别为 145.10%和 183.00%。超标最远距离为厂界外 200m,位于本项目及餐厨垃圾处置场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 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根据大气预测结果,本项目排放的各大气污染物浓度叠加

7、本底值及在(拟)建项目贡献值后,项目周边各敏感目标处, SO2、 NO2 和 PM10 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HCl、 NH3 和 H2S 小时浓度均能满足 TJ36-79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要求; Hg、 Pb和 Cd日均浓度均低于评 价标准; PCDDs浓度低于日本年日均浓度限值;项目对周围敏19-3 感点的影响在相应环境功能区空气质量容许范围内。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新增医疗垃圾暂存库、污泥接收,污泥接收和暂存库卫生防护距离 100m 的包络范围,未超过现有工程划定的厂界外 300m 卫生防护

8、距离范围,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与在建工程一致,未发生变化。即:以三期扩建项目新增用地范围外 300m范围和现有厂区(一、二期工程)外 300m(已包络渗滤液处理站外 100m范围 )的包络范围,如 错误 !未找到引用源。 所示。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在相应环境功能区空气质量容许范围内,从大气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19.3.1.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1)采用半干法烟气净化技术进行处理 。 脱硫效率不低于 85,脱酸效率不低于80;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 99.6 ; 并加装活性碳喷射装置

9、 ;采用 SNCR法脱硝,脱氮效率不低于 55%。 ( 2) 每台焚烧炉应设置运行工况在线监测装置, 监测 指标 至少包括焚烧炉 燃烧温度、烟气中氧气含量和一氧化碳含量。 ( 3) 每台焚烧炉应 安装一套 烟气在线监测装置, 对 烟 气排放量、烟气温度、烟气含氧量、烟尘、 SO2、氮氧化物、 CO、 HCl 等实行连续自动监测 ;处理后的烟气应采用独立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 高度 100m,出口直径为 2.2m; 3 根烟囱安装在一座矩形钢筋砼壁板结构支承架内。 ( 4) 在垃圾接收大厅只能设计一个车辆进出大门, 进门处设置风幕机, 以阻挡 大厅的臭气扩散到室外。 垃圾坑采用密闭结构,整体密封;

10、垃圾坑的卸料门设计在同一侧,并加装电动卷帘门封闭,只在卸料时开放,垃圾贮坑应尽量密闭。 ( 5) 一次风机从垃圾贮存坑抽吸空气送焚烧炉作为助燃空气,使垃圾坑内处于负压,以防恶臭外溢, 让臭气在焚烧炉内高温分解。 ( 6)在垃圾贮坑上部设事故排风除臭系统 (活性碳吸附装置 ),在停炉检修或突发事故的情况下,将垃圾贮坑内的气体通过排风除臭系统处理后排入大气,避免臭气的自由外溢,污染环境。 (7) 医疗垃圾暂存库、清洗消毒间应采用全封闭、微负压设计,其换出的空气,通过 1套 “过滤器和吸附器 ”装置处理后,引入垃圾焚烧炉内焚烧处理。 19-4 (8) 医疗垃圾高温蒸汽灭菌柜 在预真空阶段抽出的带有细

11、菌、病毒空气、湿蒸汽尾气, 由 高 温 蒸汽灭菌系统自带的尾气处理装置(多项单元操作集成的 “过滤器和吸附器 ”专利处理模块)处置后, 并经板式换热器冷却,保证细菌和病毒等微生物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s)去除率 达到 99.999%以上,并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3095-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1993)的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后, 排入主厂房垃圾贮坑,作为焚烧炉的助燃空气,不外排。 ( 9) 污泥干化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 NH3和 H2S、颗粒物,经 “旋风除尘 ”处理后,送入垃圾焚烧炉作为二次进风,不外排。 (10) 设置厂界(征地红

12、线)外 300m的大气环境防护范围,其包络范围内现无居民居住,但存在部分鱼塘养殖及盐田生产。建设单位应向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并配合当地政府,作好规划控制,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内不得新建设居住区、医院、学校等对大气环境敏感的保护目标,不宜种植果树、茶叶、蔬菜等直接食用的农作物,并停止鱼塘养殖及食盐等生产。 19.3.2声环境 19.3.2.1声环境现状 本次调查的 9个拟建厂界噪声监测点,厂界昼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在 52.9dB 54.3dB之间,夜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在 45.9dB 47.8dB之间,均可达到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 2类区限值要求, 评价区域内的声

13、环境质量现状 良 好。 19.3.2.2声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本项目投运后,厂界周边噪声贡献值小于 55 dB(兰色),项目区东北面厂界局部噪声贡献值超 55dB(绿色);叠加现状背景值后,白昼厂界区域噪声值可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2类区的排放限值要求( 60dB,图7.2-2);夜间除东北面厂界局部噪声值超标外( 55dB),其它三面厂界噪声值基本可达标( 50dB、图 7.2-3)。 超标区域内现状无居民区等敏感点分布,且在日后规划中也没有涉及建设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建成投运后,不会造成噪声扰民现象。 19.3.2.3噪声防治措施

14、 为保证营运期噪声得到有效的控制,应采取以下的噪声防治措施: 首先从声源上控制,设备应购买低噪产品,应安置在专用机房,采用密封门与外环境隔开,与外管道采用揉性连接,位置尽量远离边界,从一开始就降低噪声的影响。19-5 空压机要选用低能耗低噪声产品,应配套相应的消声器,以降低声源。 对主要噪声设备进行减振、隔声、消声处理,重点对高噪声源进行噪声 治理。同时加强对厂区原料加工车间内高噪声设备的降噪处理,以降低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如锅炉房、汽机房、水处理设施车间、空压机房等多噪声源的车间,在靠近厂界的墙面不设置窗和门,其它墙面的窗采用双层玻璃,门采用隔声门;对机械采取减振措施,管道进口采取软接及安

15、装消声器,确保车间总降噪量不低于 20dB。 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以减少机械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机械振动及噪声。 严格控制夜间进出厂运输。控制厂区内流动机械运行速度小于 20km/h 限值,汽车禁鸣笛。 加强厂区绿化,在厂区周围和进出厂道路以及厂区运 输干道两侧,特别是在厂区东北和西南侧邻厂界处以及办公楼周围,种植树木隔离带,以起到降低噪声的作用。 19.3.3水环境 19.3.3.1环境保护目标 ( 1) 厂区 周边 地表水水质 。 ( 2)地下水:厂区周边地下 水 水质。 19.3.3.2水环境质量现状 ( 1)地表水 本项目污水经厂内预处理 达标后 , 经管道排入莆田市 秀屿区污水

16、处理厂 深度 处理 、达到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 B 标准 后排放 。 污水处理厂尾水 纳污 海区 水环境质量现状, 引用我院已审批通过的湄洲湾 港肖厝港区肖厝作业区 18A、 18B、 18C 号泊位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在该海域的现状监测数据 ,监测 结果 表明: 调查海域的 pH、 DO、 COD、石油类、 Cu、 Pb、 Zn、 Cd、 Hg、 As、 Cr 指标均可达到 GB 3097-1997海水水质标准中的 相应水质 标准的要求。 调查期间小潮低潮期无机氮超标率为 44.9%,超标倍数最大为 0.17;小潮高潮期超标率为 68%,超标倍数最

17、大为 0.22,其余潮时各站位均可达到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调查期间小潮低潮期活性磷酸盐超标率为 10.5%,超标倍数最大为 0.27;大潮低潮期超标率为 42%,超标倍数最 大为 5.2,其余潮时各站位均可达到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分析超标原因可能是由于附近 养殖区污染、 陆域污染物入海所致。 调查海域各站位表层沉积物中的有机碳、硫化物、石油类、重金属(铜、铅、锌、19-6 镉、铬、汞和砷)均可达到 GB18668-2002海洋沉积物质量中的 相应 标准限值要求,调查海域沉积物质量现状良好。 ( 2)地下水 本次调查, 在项目周边 村庄 4处民井 取水 检测,结果表明: 本项目周边村庄井水各项监

18、 测因子的浓度 基本 符合 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 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周边地下水水质现状良好。 19.3.3.3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 1)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 垃圾 渗滤液、垃圾卸料 平台 、 垃圾运输车辆 、 道路 冲洗污水等高浓度污水, 排入厂内 渗滤液 处理站, 经预处理达标后 ,通过管道送到秀屿 区 污水处理厂处理, 渗滤液预处理后产生的浓缩液近期回喷垃圾贮坑;生活污水等低浓度污水通过管道汇入 渗滤液 处理站尾水在线检测装置后的出厂排污管道, 送入 秀屿 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秀屿区污水处理厂具备接纳处理能力,并已同意接收,污水经其深度处理达到GBl

19、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B标准要求后,排入秀 屿秀屿作业区 5#6#码头前沿的海区,其对纳污海区的影响是可接受的。所以,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对周边水体产生的影响较小。 ( 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重金属污染物渗漏可能对地下水水质、土壤造成一定的影响。本项目 处于区域相对独立的滨海水文地质单元 的下游地区, 该单元地下水流向为向西、向南、流向 滩涂 海域 ;项目所在区域 没有地下水源保护区,非集中式饮用水源准保护区、补给径流区及其它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厂区及附近现状不存在地下水位降落漏斗、地裂缝、岩溶塌陷等水文地质问题。 本

20、项目要 求对涉及水污染源的地面、构筑物 按有关规范进行防渗处理, 项目区附近地下水对外围的扩散、渗透影响范围有限;在充分落实本评价 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与建议, 并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厂内各污染防治区的防渗措施、标准落实到位、防止废水泄漏的前提下, 本项目运营对所在地周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19.3.3.4水污染防治措施 (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 已 配套建设一座 500t/d的渗滤液 污水处理站,垃圾 渗沥液和 卸料平台 、 垃圾运输车辆 、 道路 冲洗 废水等 高浓度废水,采用 “前处理 +ABR 厌氧生物反应 +反硝化 +19-7 硝化 + 内置 MBR 膜 +NF

21、( 纳滤 ) ”工艺处理达标 后 (表 1.5.9) ,通过管道送到秀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膜处理后产生的浓缩液近期浓缩液回喷垃圾贮坑。 生活污水、实验室污水、化水车间排水等 低浓度废水 ,经 厂内预处理 达标 后,通过管道汇入 渗滤液 处理站后出厂污水管道, 送入 秀屿区污水处理厂 处理。 医疗垃圾处理车间设置废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 30m3/d。采用 “调节池 +酸化水解池 +接触氧化池 +二沉池 +机械过滤器 +活性炭过滤器 +二氧化氯发生器消毒 ”工艺,收集、处理医疗垃圾运输车辆、周转箱清洗消毒废水,车间设备、地面冲洗等生产废水 。 医疗垃圾 高温 蒸汽灭菌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液,由系统自

22、带的废液收集处理单元收集,通过蒸汽板式换热器循环加热废液消毒杀菌、消毒 。 两类废水经 预处理 , 各污染物分别达到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CJ343-2010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限值(详见 表 1.5.9)要求后, 排入秀屿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杜绝医疗垃圾处理车间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污泥干化处理车间废水(主要为污泥干化冷凝液), 经车间内沉淀处理后,其水质基本相近于 污水 处理厂 水质,直接接入厂内 渗滤液处理 站后出厂污水管道,一并排入秀屿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本企业两座渗滤液 污水处理站共 设

23、置容积为( 1000m3+1000m3)的事故应急池,基本可满足事故情况下全厂废水收集的要求;设置两座容积为( 1500m3+1500m3)污水事故池,渗滤液 处理站运行不正常、 或高浓度废水产生量波动较大时,预处理不达标污水可依托这两座事故池暂时贮放,不得外排,应通过该事故池进行调节、再处理达标后排放,基本可满足全厂( 一三期 工程)渗滤液 等高浓度污水 3天暂存量的要求。 本厂各类污水经预处理 达标后,经管道送入秀屿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本厂仅设 1个污水排水口, 在厂内两座渗滤液处理站出水管汇流后,设置 1套在线自动监测仪,监测项目包括: PH、水量、 COD、氨氮、总磷。并将自动监测

24、结果与莆田市环保局联网。 (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控制污染源头。主厂房内垃圾贮坑、渗滤液收集池、飞灰固化车间、医疗垃圾处理车间(含医疗废水 处理站 、暂存库 )、渗滤液处理站、污泥干化处理车间、飞灰固化块养护棚 、各污水、污泥收集、处理、贮放池等构筑物和输送污水的管道、管沟 , 应作防渗水处理。应按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 (Q/SY1303-2010)和 GBT 50934-2013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 19-8 飞灰固化块车间地面、 养护棚 地面应进行防渗处理,必须具备耐腐蚀的硬化地面和基础防渗层,表面无裂痕外,并设计污水收集坑,污水用作飞灰固化或导入渗滤液

25、收集池。 污水管线敷设尽量采用 “可视化 ”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在地上敷设或 管、沟同设,污水管外砌 管沟, 管沟内壁作防渗处理, 以 做到泄漏污染物 “早发现、早处理 ”;管道采用 PVC、 PPR等耐腐材质,设计壁厚应适当加厚;对于地埋式污水管道均应采取最高级别的防腐和防渗处理 ;污水管穿越厂前大道,应设置套管,污水管穿越厂区道路以及车间出入口处应采用 管沟, 不得使用盖板。 在上游村庄的民井及厂区内装置区、渗滤液处理站下游,共设置 4个观察井,对地下水水位、水质动态长期监测,及时掌握其动态变化,预防受污染地下水流入下游水体。 19.3.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炉渣,由 绿富域资源再生科技有

26、限公司 承包接收处置,用作建材辅料;飞灰在厂内经水泥、螯合剂的固化稳定化处理 , 经检测 达到 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 6.3 条要求后,经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定期送往的 大湖垃圾填埋场专区填埋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活性炭废包装袋、废活性炭、渗滤液处理站污泥 、 “干化污泥 ”、高温蒸汽灭菌处理 达到 GB18485-2014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6.1条要求”后 的 “医疗垃圾 ”等,掺入生活垃圾 中 、送入生活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危险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 、 除尘器废布袋、医废尾气处理的废滤芯和吸附材料 等 送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安全处置。因此

27、,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可避免项目产生的固废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19.3.5生态环境影响 19.3.5.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厂区周边的自然植被、人工植被 、 土壤环境 和水产养殖 。 19.3.5.2生态环境现状 本次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土壤中的 pH、铜、锌、铅、镉、镍、铬、铍、砷和汞含量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限值。土壤中的二噁英 浓度处于西班牙、韩国、上海和广州的垃圾焚烧炉附近土壤的二噁英类物质污染 较低 水平。 工程区域现状主要植物资源种类及群落类型,均属滨海地区广泛分布性的区系成分和植被类型,属滨海地

28、区广泛分布性的植被类型,未发现有珍稀濒危野生植物或名木古19-9 树分布; 现状 区 域 陆域生境中的野生动物资源主要为鸟类, 种类和种群密度均较低,未发现涉及有鸟类或其他野生动物集中栖息与繁衍的敏感生境。 19.3.5.3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 项目主要在 三期(前阶段)扩建 项目 主厂房内 及已征用地上建设 ,无新增用地,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增加,但增量不大 , 评价区各敏感目标处 SO2、NO2、 PM10、二噁英 类 、 NH3和 H2S 等大气污染物浓度均可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空气环境质量可以满足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因此,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并保证各

29、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废气达标排 放、杜绝事故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19.3.6风险评价结论 (1) 本评价将焚烧炉及除尘器列为重大危险源。本评价选取二噁英类为风险评价因子。确定焚烧炉出口处管道和渗沥液输送管道破裂,导致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为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此类事故发生概率为 110-5/a。 (2) 焚烧炉出口处管道破裂,烟气未进入除尘器前直接排放,二噁英类排放量为3.73510-7kg/h事故情形下,泄漏点下风向二噁英类浓度均小于半致死浓度 112.5g/m3。 (3) 确定本项目二噁英有毒有害 气体泄漏的安全疏散距离范围为厂界外 3800m以内的环形区

30、域。一旦发生上述情形的泄漏事故,应及时疏散此距离范围内的人群。 二噁英属极度危害品,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二噁英泄漏危害,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和有力的措施,来减少二噁英类事故排放的发生概率。应设置各风险物品 可燃、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探测、报警器 ,一旦发生泄漏事故立即报警,并关停有关设备,保证在短时间内,消除事故排放,必要时应及时疏散事故影响范围内的人群。 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建立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建设从风险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19.3.7社会环境影响 根据以上各单项风险的评价综合分析,本项目合法性、合理性没有存在质疑风险,项目建设造成环境破坏的风险较小。 建设单位要协助

31、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采取降低风险、化解矛盾的措施,要注意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及时发现并协调相关部门化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认真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可将危害社会稳定风险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确保社会稳定。 19-10 19.4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19.4.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莆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项目 采用垃圾焚烧发电的方式处置生活垃圾,项目的建设对推进莆田市生活 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进程有着积极有推进作用;并可 充分利用垃圾焚烧余热锅炉产生的蒸汽, 集中无害化处理医疗垃圾、 污水厂污泥,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年本)( 2013修正)鼓励类和当前国家

32、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中 “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的投资项目。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19.4.2选址符合性分析 莆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扩建项目厂址 位于秀屿区东庄镇胜利围垦区 、 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8-2030)规划的 “城市垃圾焚 烧处理基地 ”, 本 扩建项目 主要在三期扩建项目已征用地的主厂房内建设,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莆田市城乡规划 和莆田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的要求 , 符合 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 HJ/T276-2006) 及原 国家环保总局加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指导

33、意见( 2007年第 17号公告) 中的相关要求 。 19.4.3环境功能区划及生态功能区划符合性 根据莆田市生态功能区域( 2007),本 项目 位于 “莆田西南部工业生态生态功能小区 ”(见图 4.4-2),该区域主导功能为 工业生态,辅助功能为防风固 沙、集镇生态和围垦养殖。 本项目 不 占 用沿海防护林;以收集、焚烧处理莆田市城区、 乡镇 和仙游县部分乡镇的生活垃圾为主要目的,并采取较为完善的污染控制措施,尽可能减轻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因此, 符合莆田市生态功能区划的生态功能定位 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 19.4.4清洁生产 本项目属于废物资源循环综合利用的环保项目。 本 项目 采用机械炉排式焚烧炉, 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热量提供机组发电产生电能,部分蒸汽用于 污泥干化处理、医疗垃圾处理 加热, 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和资源化, 资源利用率较高;医疗垃圾 处理废 气、污泥干化 处理废气入垃圾焚烧炉燃烧,不外排, 在末端治理方面也采用了先进、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 , 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从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利用指标、污染物排放控制、 节能措施与能耗 等方面分析,符合国家及福建省有关政策导向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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