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从2015年11月15日起,正式版的济南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程开始施行,同以往的验收程序和方法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根据新的监督规程结合本人在站上工作的一段时间所遇到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了一些规程当中需要注意的不同点及验收当中的注意事项,希望能和大家共同交流。一、 基本规定1、监督的时间跨度是从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书续开始至出具质量监督报告终止,这其中不一样的地方是以前是由监督站出具工程备案单,现在转到了窗口。在监督站出具监督报告后,到窗口办理备案单。2、工程施工中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需要提交中止施工报告,这种情况一般不会遇见,如果由于种种原因中止施工,一定要及时提交中止施工报告,时间跨度可以填写的长一点,在具备复工的条件时再提交一份复工申请报告。3、监督工作模式(这一部分就是关于监督站工作模式的改变的一个总体思路,具体的每个阶段的模式在后面的章节还要提到),里面需要注意的几点就是节点式监督检查变成过程当中的检查,就是把验收的时间提前,例如主体分部验收,以前是要所有的主体的工程量都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