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门诊医疗文书质量管理制度一、书写要求1、 各临床医师必须根据要求准确完整书写,内容包括就诊时间(急诊病历具体到分钟)、主诉、现病史、既往史、阳性体征及必要的阴性体征、辅助检查及结果、诊断、治疗意见和签名等。 门诊病历封面中的姓名、性别、年龄、婚姻、职业、住址或单位由挂号室根据要求正确填写,过敏史等由首诊医生填写。 如进修和实习生书写,带教老师必须及时审阅并签名。 医务科或门诊办公室不定期抽查门诊病历,对不符合要求的,每份扣责任人20元。2、.各类申请单、检查单、报告单等 各科临床医生需对病人进行辅助检查时,必须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申请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地址或单位、住院号、病区或科室、主诉、简要病史、体检、重要辅助检查及用药情况、初步诊断、签名、申请检查日期等。 各辅助科室对不符合要求的各类申请单每月按科室或病区统计,并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汇总后交财务科,每张扣当事人或科室10元。辅助科室经查实未按规定上报的,发现1张扣辅助科室3元。 对不符合要求的报告单,各病区医生进行登记,指定专人每月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