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通论(刑事诉讼学).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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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法学通论适用对象:非法学专业本科学生主讲教师:,本课程内容及课时【友情提醒】两次考勤不到课者,取消考试资格,第七章 刑事诉讼法学,本章内容框架 第一节 刑事诉讼概述 第二节 刑事诉讼专门机关与诉讼参与人 第三节 刑事诉讼基本制度 第四节 刑事诉讼基本程序,第一节 刑事诉讼概述 (教材第204页) 一、概念 广义:指国家为实行刑罚权的全部诉讼行为,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 狭义:专指审判程序而言。 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教材第205页,学生课外自学),第二节 刑事诉讼专门机关与诉讼参与人 一、专门机关(教材第205页):法院(无侦查权) ,检察院,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

2、门,监狱,走私犯罪侦查机关 二、当事人(6个,课件补充):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三、其他诉讼参与人(6个,教材第206页):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优先性)、鉴定人、翻译人员,第三节 刑事诉讼基本制度 一、管辖 1、职能管辖(教材第207页) (1)检察院立案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所实施(4类) (2)法院直接受理(3类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掌握5个罪名);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诉转自诉 (3)公安机关立案排除法,2、审判管辖 (1)级别管辖重点为中级法院的管辖范围(新刑诉法第20条改): 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

3、件;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2)地区管辖以犯罪地法院审判为主,以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二、回避 1、回避的概念与适用对象 注意:回避的适用对象不包括证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2、回避的事由(7点,教材第208页),3、回避的程序 (1)启动程序 提起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教材第171页);(新第31条增加第2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提起时间:侦查、起诉、审判期间 提起方式:书面或口头 提起效果:侦查人员不停止侦查,其他人员停止诉讼活动。,(2)回避的审查和决定 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书记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的回避根据具

4、体情况,由院长、检察长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作出。,(3)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复议 申请复议时向原作出决定的机关或个人,只能提出一次。 根据2012年最高法解释第30条:对不属于法定事由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三、辩护(教材第209页) 1、辩护人范围 2、辩护种类: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派辩护 新第33条修: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被告人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四、强制措施 1、拘传(教材第210页) :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是最轻的一种。拘传证。一次一般不超过12小时,最

5、长不超过24小时。,2、取保候审(教材第211页)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者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公安机关执行。最长不超过12个月。,3、监视居住(教材第212页) :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命令其不得擅自离开住所或者居所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和控制的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执行。最长不超过6个月。,4、拘留(教材第212页) :公安机关、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执行。拘留的期限:一般是3

6、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检察院负责人批准,并签发拘留证。,5、逮捕(教材第213页) :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进行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将其羁押起来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强制措施。 主体: 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第四节 刑事诉讼基本程序(教材第214页) 通过以下案例来了解刑事诉讼的大致流程。 案例:葛某,男,30岁,原为某村村长。葛某于5年前与被害人文某某恋爱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2年前葛某担任某村村长,后与本村女青年许某勾搭成奸。为达到与被害人离婚

7、、与许某结婚的目的,葛某在家中经常故意制造事端,引起夫妻吵架。,1年前,葛某以性格不合、感情破裂为由向文某某提出离婚,遭文某拒绝。 离婚不成后,葛某便对文某某怀恨在心。某日晚,文某某得病,葛某将早早已准备好的砒霜放入水杯中,假意给文某某倒水喂药,让文某某服下。不久,被害人文某某便中毒死亡。,次日凌晨,葛某向被害人文某某娘家报丧,边哭边诉说文某某得病而死。正当葛某急着为文某某办理丧事时,文某某的哥哥觉得文某某死得有点蹊跷,联想到有关葛某生活作风问题的传闻,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经调查,发现文某某一向身体较好,突然暴病死亡值得怀疑,决定立案侦查,并将葛某列为重大犯罪嫌疑人。,为查

8、明死因,公安机关派法医对文某某的尸体进行解剖取样。经化验,确认文某某的死因为砒霜中毒。 葛某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公安人员对葛某讯问时,葛某供认了杀害文某某的作案动机和作案经过。根据葛某的供述,公安人员又在葛某家中提取了水杯及剩余的砒霜。5日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葛某被依法逮捕。,本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依法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认真审查了案卷材料,讯问了犯罪嫌疑人葛某,并认真核实了证据。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葛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作出了提起公诉的决定。,检察院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

9、,经审查认为本案符合开庭条件,决定公开开庭审理。 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和合议庭评议后,认为被告人葛某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拉的罪名成立,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葛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被告人葛某在收到判决书的第7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 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正确、定性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省高级人民法院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对葛某的死刑判决,并签发了执行死刑的命令。 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在7日内将罪犯葛某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一、立案刑

10、事诉讼的开始 立案的条件 : 一是事实要件:有犯罪事实; 二是法律要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前提要件:属于本机关管辖。,二、侦查 侦查概念与侦查行为种类 (教材第214页) 通缉: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发布,通令缉拿依法应当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一种紧急侦查措施。 技术侦查措施:主要包括电话监听、电话定位,信息过滤、拦截,嫌疑人轨迹追踪等互联网搜索信息技术,以及采取隐匿身份实施侦查,等。 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撤销案件,三、起诉 审查起诉后的决定 : 1、提起公诉; 2、不起诉(教材第216页,4类不起诉的适用条件) 4类: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四、审判 1、第

11、一审程序 具体种类(教材第217页,学生课外自学为主) (1)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2)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3)第一审简易程序,2、第二审程序 (1)途径:上诉、抗诉 上诉期间的规定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5日;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检察院要在5日以内答复。,(2)上诉不加刑原则 指第二审法院在审判仅有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时,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一项审判原则。 例外: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则不受该原则的限制。 (3)审理后的处理 (教材第219页),3、死刑复核程序 复核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死刑立即执行)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死缓) 程序:层报 4、审判监督程序(教材第219页) 特殊的纠错程序,五、执行 执行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死刑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令;原审法院在7日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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