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焦作市影视湖公园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焦招【 2018】 066 号 项目编号:焦公管办市政 2018-022 号 招 标 人:焦作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代 理 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6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5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30 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规范 58 第六章 监理任务范围及监理大纲 5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61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焦作市影视湖公园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焦公管办市政【 2018】 - 022号 招标编号:焦招【 2018】 0
2、66号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焦作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水系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焦作市影视湖公园改造提升项目 2.2. 建设地点:焦作市影视湖公园内 2.3.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影视湖公园改造提升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一是对绿化增加乔木、灌木和地被,二是增加园路、公厕、路灯、垃圾箱和座椅等园林服务设施,三是对现有台阶、步道进行修补。 2.4. 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 180 日历天; 监理标段: 自所有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 2.5
3、.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本工程招标文件 、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监理标段:该项目的施工准备和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保修期等全过程的监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3.1 投标人资质须符合本工程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贰级及以上注
4、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并且有2017 年度 1 月 12 月份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3.4 所有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咨询电话: 0391-3570299,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5(执行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 2016) 285 号文4 件):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 站( )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6 财务要求: 2014
5、年至 2016 年度资产负债率平均不高于 70%(投标人不足 3 年时按实际成立时间算起)。 3.7 业绩要求: 3.7.1 投标人须具有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合同金额不低于 600 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 1 个(中标通知书、建设施工合同、中标公示网站截图、竣工验收证明); 3.7.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合同金额不低于 600 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 1 个(中标通知书、建设施工合同、中标公示网站截 图、竣工验收证明); 3.7.3 投标人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能重复。 监理标段: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需具备市政工程专
6、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综合监理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 );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完成的合同金额在 600 万以上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书原件); 3.4 财务要求: 提供 2015-2017 年 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5 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7、2016) 285 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 3.6 投标企业开标时均需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7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 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证明原件);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方式: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4.2 网上报名:
8、投标人需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3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 年 月 日至 2018 年 月 日。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 900 元 /份,网上支付,售后不退。其中: 文件费 500 元 /份(开户名: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网络运行维护费 400 元(开户名:焦作市公共资源项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者视为无效。 特别提醒:报名者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5 5.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9、为 2018 年 月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 889 号阳光大厦 B 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 理。 7.开标时间 7.1 开标时间为 2018 年 月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焦作市人民路 889 号阳光大厦 B 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厅。 7.2 中标结果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中标结果公示栏,中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本项目所有变更、答疑、补充通知
10、等均以网站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焦作市园林绿 化管理局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卫校西街 199 号 地址:郑州市建设西路 187 号泰隆大厦 13 楼 1309 号 联系人:和女士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0391-2608033 电话: 13203881901 10.监督部门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0391 3568791 焦作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0391 3557108 2018 年 月 日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焦作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地址
11、: 焦作市卫校西街 199 号 联系人:和女士 电话: 0391-2608033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建设西路 187 号泰隆大厦 13 楼 1309 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13203881901 1.1.4 项目名称 焦作市影视 湖公园改造提升项目监理 1.1.5 建设地点 焦作市影视湖公园内 1.1.6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影视湖公园改造提升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一是对绿化增加乔木、灌木和地被,二是增加园路、公厕、路灯、垃圾箱和座椅等园林服务设施,三是对现有台阶、步道进行修补。 1.1.7 工程投资额 约 581万元 1.2.1 资
12、金来源 水系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监理范围 对该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保修期等全过程的监理。 1.3.2 监理期限(工期) 自所有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 1.3.3 质量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和信誉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
13、); 3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 完成的合同金额在 600 万以上园 林绿化工程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 4 财务要求:提供 2015-2017 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5 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6 投标企业开标时均需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总监理工
14、程 师)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7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证明原件);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1.10 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出现下列重大偏离的按废标处理: 1、未能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款资格审查的; 2、投标人存在第二章投标 人 须知正文 中第 1.4.5项情形之一的; 3、投标人未按本章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第 3.4.1项要求提交投标
15、保证金的; 4、投标人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第 3.4.4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投标人未按第二章第 4.1.1、 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存在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第 5.1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8、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 章(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3要求)的; 8 9、以他人名义投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10、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判别的; 11、投标人递交
16、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 2.1 构成招标文件其他材料 除招标文件外,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24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具体见投标文件格式。 3.2.1 投标报价 投标人根据项目基本情况和
17、招标文件要求,报出投标总价 3.3.1 投标 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6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额度为:人民币 3000 元整 户名: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备注:以上账户任选其一 转帐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且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或汇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凭证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 ,原件投标时携带。 为加强对投标单位信息安全的保护,概不提供保证金的电话查询服务。 注:因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或数额不足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二、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提交投
18、标保证金,其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2018 年 月 日下午 17 时前(含 17 时)到达指定账户,以现金提交的投标保证金9 无效。 特别提醒:会员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户进行匹配,不符者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基本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 1、对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为非中标候选人一次性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对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为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3
19、、 若招标失败,结果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 还投标保证金。 3.5.2 近年财务状况年份要求 2015 年 -2017 年 (新成立企业不足 3 年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3.5.3 近年监理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止。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止。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签字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盖章为法人公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伍份。电子版一份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 正本与副本每册应采用左侧
20、粘贴方式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因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丢失或其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1.2 封套上写明 正本、副本标志 工程名称: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焦作市人民路 889号阳光大厦 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厅 10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8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 间) 开标地点:焦作市人民路 889号阳光大厦 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厅 5.2 开标唱标程序 ( 4)密封情况检查:抽取 3 名投标人代表(
21、 4 名以下时共同参加)共同按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查验,并将查验情况记录,公布查验结果; ( 5)开标顺序:按其递交投标文件签到的逆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 1 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类专家4 人共 5 人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 1-3 名。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
22、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3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 履约担保的金额: 3%; 提交履约担保的时间:合同订立后 7 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 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投标人赔偿因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证明 详见附件一 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配备登记表 详见附件二 10.2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项 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中 标结果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