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11: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措施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检查制度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煤矿安全监督和管理,有效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5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煤行2015116号)、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75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矿井实际,修订了本制度。1矿属各单位依照本制度检查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措施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2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