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照明系统维护管理程序一、目的:为了确保厂区内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二、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厂范围内所有照明系统。 三、职责 3.1 行政部负责监督此程序的实施。 3.2 各车间主管或管理人员负责本车间的照明系统日常巡查。 3.3 行政部负责厂区照明系统的每周的检查和维护。 3.4电工负责厂区照明系统的定期(季度)维护保养工作。 3.5体系部负责对本厂照明系统年度监测和发生变更工序的照明监测,以确保标准光照度。 四、程序 4.1 厂区内各区域包括:出入口、货物搬运和储存区域、围墙、停车场、生产车间、验货区、修理区必须配备有足够的照明用具。 4.2工厂各区域因时间段或天气原因造成光照度达不到照明要求时,应立即开启灯光照明。保安人员负责围墙、公用通道(包含路灯)的开关控制。 、 4.3 公司应配有紧急发电系统,保持足够照明电源供应。(本公司用电由高要市金渡镇供电所提供, 承诺不停电,暂无发电机) 4.4 保安员夜间巡逻时必须注意查看厂内外的路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