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评变更意见函 关于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新建工程环评变更备案意见的函 河北涿州京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所报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新建项目补充环境影响分析(以下简称补充说明)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备案意见函复如下: 一、2021 年 7 月 22 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以冀环评2021231号批复河北京能涿州热电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位于涿州市东仙坡镇庄户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 2350 兆瓦超临界抽汽凝汽式汽轮机组,配 21200t/h 超临界直流煤粉锅炉。 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部分环保设施发生如下变更: (一)输煤系统转运站、碎煤机室、煤仓间多管冲击除尘器变更为阻尼除尘器。 (二)事故备用灰场不再建设,变更为粉利用同厂区内西侧京能电力涿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造的 28104m3 灰罐储存。 (三)两座渣仓:增加脉冲袋式除尘器。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补充说明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